关于征求《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我办代拟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8月30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99号 联系人:官照凯 电话:0578-2781210 邮 编:jnbhzgzk@163.com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征求意见稿) 3.《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2022年)》(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丽水市2022年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3: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2022年)(征求意见稿).xlsx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丽水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告的起草说明.wps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