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
|||||||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丽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丽政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目前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至10月20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单新新 联系电话:2781261,传真:2206008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99号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09日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