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2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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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88号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智慧城市平台情况 我市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由丽水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运维管理。该系统按照建设部、建设厅要求的九大业务子系统标准于2008年5月建设,涵盖市本级、莲都区、开发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并于2019年8月升级改造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2019年,因机构改革,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整体划转到贵局,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也随人员、编制和职能一并划转。 二、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职能情况 按照省建设厅“只能强化,不能弱化”的要求,发挥对上承接国务院、省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任务和对下统筹县(市、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的作用。同时,做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牵头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做好汇报,同市财政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加强对接,共同做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三、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仅有4项城市管理职能,分别是犬类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公共停车场日常管理和养护、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监督管理,其中市区所有公共停车场、路面停车泊位以及智慧停车系统均于2021年5月1日整体划转给丽水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运行维护。目前,龙泉市、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6个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除养犬管理职责外,均无其他城市管理职责。城市基础数据以及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主要集中在建设部门,市区除市容环卫职能则由莲都区环卫局负责履行外,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职能以及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城市亮化等主管职能均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议由丽水市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牵头建设丽水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区政府、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更利于平台建设管理和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整合。
联系人:官照凯(改革推进处) 联系电话:2781268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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