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1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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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91号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严格执行《丽水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按照《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规定,立足职责,紧紧围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领域,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牵头开展的烟花爆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查处应急管理部门移送的烟花爆竹零售违法行为案件,2025年以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等案件34件,结案15件,处罚金额561954元,全力做好执法保障工作,维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联系人:阙冰洁 联系电话:15990800869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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