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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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公告》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中,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至下次编外用工招录公告发布之日(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有编外用工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通过体检、考察,经研究,确定吴松强等2位同志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聘用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578-2781257
附件:拟聘用对象名单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拟聘用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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