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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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印发,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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