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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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分局):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饶钦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联系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程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建设(除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城镇排水等方面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气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民宗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干部考察任免、目标管理考核、队伍规范化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教育培训、拥军、工青妇、市域治理现代化、交通治堵、行政许可、犬类管理、国卫巩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政治部、综合协调处、岩泉执法队、白云执法队。联系莲都分局、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陈珏丽,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水利(水行政)、林业、人防、人力社保、民政、教育、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城镇排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信访、全市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平台运行维护、“大花园”建设、美丽丽水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城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提级案件办理直属中队、万象执法队。联系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叶照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档案、财政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财务、统计、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后勤、政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违法建筑治理、征收“两违”处置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调指导处)、执法监督处、紫金执法队。联系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 任荣,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能源、经信、退役军人事务、科技、粮食物资、地震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文字信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市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全市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改革推进处、机关党委、联城执法队。联系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分工外临时新增加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分管领导负责。 程军、任荣互为A、B岗,陈珏丽、叶照军互为A、B岗。
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5年1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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