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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制度

发布日期: 2024- 08- 26 09: 11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近日,龙泉市综合执法办在回访过程中接到某企业提出的新厂区大型特种工艺设备建设合规指导诉求后,第一时间组织司法、应急管理部门业务专家组成合规帮扶组对企业开展指导,为企业下步发展提前规避风险隐患。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补齐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短板,日前,市综合执法办出台了《丽水市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制度(试行)》,以执法公正评价回访为抓手,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增强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回访制度实施以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执法回访847户次,预防整改各类问题20余条。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坚持企业自愿原则,通过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中的“行政行为码”进行扫码评价、“丽企宝”平台进行线上反馈、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回访,重点了解“综合查一次”、规范执法、清廉执法、文明执法以及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内容,全面掌握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中是否合法合规,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执法过程既要有“权威力度”,也要有“人性温度”,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回访过程中,我市各执法单位认真听取企业需求和意见,同时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机构对各执法单位的回访情况进行每月抽查、分析研判,认真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倒查分析、研究解决,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合规“体检”服务,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情形,市综合执法办综合运用“三书一函”等督办机制,分级分类督促相关部门、县(市、区)整改到位。同时,市综合执法办坚持回访工作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适时邀请纪委监委、执法监督员、行业协会组织参与,保证回访公正公开。

市综合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制度,进一步规范部门涉企执法行为,帮助和促进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解决涉法难题,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降低生产经营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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