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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4 11:59浏览次数:

叶照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1号提案《关于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协同市直各部门、县(市、区),紧紧围绕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以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载体,全面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步到位”。

一、对于“统筹‘综合查一次’区域年度检查计划”建议

一方面高标准统筹执法检查计划。印发《2024年度市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跨部门重点专项检查事项清单》,归集34个部门的检查计划,整合14个部门的检查任务,压减检查计划数39.3%,源头减少涉企检查行为;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开展综合查332次,检查2088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1176户次;严格执行检查报备制度,二季度“计划检查率”达100%,远高于省定75%的要求。另一方面多场景扩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印发《丽水市深化执法监管“一件事”相关工作实施意见》,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一件事”工作推进会和集中调研会,重点围绕“九个一”的构建要求部署推进(编制一张事项清单、梳理一份职责表单、摸排一张对象清单、制定一套监管规则、绘制一套业务流程、建立一套协作机制、提炼一批经验做法、整理一本案例汇编、打造一批数字应用),统筹全市精品打造14个“一件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重点推进95件“一件事”,筑牢监管执法链条,并更大范围推行非现场监管“无感执法”模式。

二、对于“创新‘综合查一次’现场执法检查方式”建议

是编制“综合检查表单”按照“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压缩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人员50%以上要求,先行围绕“餐饮”“歌舞娱乐经营企业”等5个行业探索梳理“综合检查表单”,探索升级“简单事项委托查”。通过一张表单帮助执法人员和企业明确监管要求,实施以来,开展“综合查”75户次,检查户次同比下降53.48%。二是探索企业分级分类“五色管理法”。在景宁澄照民族创业园和云和木玩产业开展试点,按照“风险分级、企业分色、监管分类”原则,通过多维度建立企业评价指标,并对其根据指标权重内容进行赋分。根据得分情况,按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绿、蓝、黄、橙、红”等五档颜色,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企业精准监管的“加法”与企业减负的“减法”,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是实施涉企执法回访。建立涉企执法回访机制,闭环对部门涉企执法活动的监管,做实“管住风险、无事不扰”,让企业温暖有感。对涉企检查、投诉处置、办案处罚三环节,按比例回访企业对执法的“公正感受度”。目前,已梳理90日内实地检查2次以上检查记录26条,涉及5个地区10家企业,均予以交办整改。

三、对于“提升‘综合查一次’的增值化服务质效”建议

一是推出“预约式”指导服务机制。加大重点产业合规建设,成立市县合规中心9个,特色产业中心9个;完成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9个,启动编制12个;建立“企点我帮”(莲都)、“创业邦”(庆元)、“益企邦”(景宁)等执法助企平台,通过企业点单预约、部门组团上门的方式,订制化指导服务721余次,提供合规建议1126余条,推动“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二是实施“亮码检查”机制。推广全量赋码、主动亮码、监督用码,倒逼行政执法全上平台,实现码上评价、码上监督,进一步减少随意、多头、重复、低效检查。6月份截至20日,我市“亮码检查率”99.13%位居全省第一(全省平均97.06%)。三是完善行政执法通报机制。协同市司法局编制《行政执法信息专报》,动态分析全市执法监管态势、研判预警执法风险、研究提出建议对策。针对风险问题,采取定期通报与即时通报相结合、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相结合的形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减少扰企,推动更大程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步到位”,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已制发评价指标晾晒12期、执法信息专报5期、执法情况通报1期“三书一函”28份

  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官照凯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推进处

联系电话:0578-2781268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72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复〔2024〕19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71号提案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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