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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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照军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交的第184号提案《关于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需要重视三个问题建议》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毛建国领办,市综合执法局主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数据局会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批准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浙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22年3月,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召开,标志我省全面启动国家试点改革工作。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综合执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司法局,协同市直各执法部门、各县(市、区),紧紧围绕改革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改革攻坚深化、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2024年一季度,改革综合评价指数全省第一,龙泉、青田、松阳、景宁等4地在县(市、区)中并列全省第一;二季度综合评价指数丽水排名全省第四,有8个县(市、区)进入了全省前35名,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丽水改革样板更加成熟定型。 一、针对行政执法指挥调度效率较低的问题 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局在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程中,以“机制标准、信息系统、执法协同”为抓手,着力推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的“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建设。一是制定“一套标准”,推动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了《丽水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从人员配置、软件配置、硬件配置三个方面明确建设标准;对闭环处置、多方协同两大运行流程进行规范;建立督办通报、线索分派、态势分析、联合会商、争议处置、运行保障六项保障机制;推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更加完善。二是打通“三个平台”,提升中心智能化运行。按照“一市一平台”“市主建、县主用”建设原则,全力推进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丽水市智慧执法系统和基层智治系统三方贯通,打造执法指挥“一屏掌控”、执法态势“一键感知”、镇街执法“一个中心”,力争实现执法协同“一键智办”。至目前,已贯通40类88项监管事项、89项执法事项,累计处置网格上报的执法事件1659件。三是深化“一个体系”,推进中心一体化协同。着眼于指挥中心态势分析和执法监督能力,不断深化执法协同体系建设。精准绘制行政执法效能画像,实行动态信息每月报、紧急信息即时报、专题信息专门报、综合信息季度报。目前共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执法“画像”25期,动态掌握全市整体执法情况。在行政执法全过程中,以交办单、督办单、建议书、提醒函等文书,实现纵向任务闭环、横向协同顺畅,推动构建整体政府执法共同体。 二、针对执法和监管协同机制整合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涉及部门多、改革难度大、复杂程度高的重大体制机制变革。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局持续在增强协同联动合力上下功夫,推动整体政府执法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一是持续完善“一体化”部门协同机制。分执法业务、改革推进、执法质效等三类,进一步优化议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五个议事平台的牵头组织部门、主要商议内容、具体召开频次(业务部门联席会议、争议协调会议、执法办主任例会、执法协调小组会、执法协调小组联络人会议等),今年以来,已召开各类会议15次,先后协调解决了22个部门间的53个具体案件和事项争议。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根据日常执法过程中的高频事项,计划今年建立完善水利、林业等15个领域的案件移送机制,对日常监管、案件移送、专业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规范。目前,3个领域的机制已经完成初稿,12个领域的机制正在有序推进。二是持续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以执法监管“一件事”为粘合剂,多场景扩展执法监管“一件事”。今年以来,制定印发了《丽水市深化执法监管“一件事”相关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一件事”专项工作推进会、集中调研会,按照“三清单、三规范、三成果”的构建要求全面部署(编制一张事项清单、梳理一份职责表单、摸排一张对象清单,制定一套监管规则、绘制一套业务流程、建立一套协作机制,提炼一批经验做法、整理一本案例汇编、打造一批数字应用),指导县(市、区)、开发区重点落实95件“一件事”,统筹全市精品打造14个“一件事”,进一步筑牢监管执法链条。其中聚焦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推进龙泉刀剑产业、青田进口商品、松阳香菇等执法监管“一件事”,推动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高效执法。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办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年度跨部门重点专项检查事项清单》,归集34个部门执法计划,整合14个部门检查任务,压减检查计划数39.3%;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设置指标,高标准制定抽查事项清单。至目前,全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到49.13%,减少涉企干扰1461户次,多跨效能创历史新高。1-6月,开展综合查2601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1468户次,部门之间“综合查一次”的协调配合更加紧密高效。 三、针对基层综合执法与乡镇(街道)不够融合的问题 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局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新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抓手,深化“县属乡用共管”,努力构建党建统领、配置科学、权责明晰、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基层执法新格局。一是聚焦县乡执法融合。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办组织9县(市、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开展评估,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通过自查自纠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回头看”6大类40个问题的整改,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督促松阳、遂昌、莲都、庆元、景宁等5县(区)规范 37个乡镇(街道)调减事项1502项、新增事项316项;加大片区组团执法推进力度,指导推进松阳、遂昌、莲都、云和等4县28个乡镇(街道)“实事求是”收回赋权,进一步攥指成拳、优化力量,提升县乡执法融合度。二是聚焦队伍管理。深化“县属乡用”机制,鼓励各地积极调整县乡两级对执法人员管理权重,强化乡镇(街道)对下沉人员的管理权限和执法工作的自主权。在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下沉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对下沉人员实行“部门主建、镇街主管”的模式,探索执法编制锁定由乡镇(街道)使用,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资源保障向乡镇(街道)下放,推动下沉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干部队伍深入融合。缙云县率先探索,全县锁定下沉编制271名,实现部门执法人员下沉240人,占比63%,下沉人员在工作、待遇、生活等方面享受与乡镇干部同等待遇,促进下沉力量与乡镇力量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莲都区探索实施“双重管理、双向评价、双述职”的管理机制,科学制定下沉人员考核办法,下沉乡镇综合执法队定期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述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就综合执法工作定期向区委区政府述职,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今年以来,莲都区组织了5场述职会议,受到了乡镇街道的一致好评。三是聚焦能力提升。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初步构建“8个基地+55名本土专家+37个实操课程”的本土化、实操型、点单式业务培训体系。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优先关注和解决当前执法工作中最为紧迫和急需的问题,升级实施部门“六个一”执法业务培训课程和师资体系建设工程(一年培育一位专家、研究一个课题、编写一套题库、开发一堂〈套〉课程〈1堂一小时以上大课,一套3分钟现场执法分段实操短视频〉,汇编一个案例、组织一次会诊),努力推动本土优质专家资源直达基层,全方位提升执法专业性、权威性;建立健全法考激励机制,制定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鼓励和支持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组织、时间、物质等方面提供实质性保障和支持,并在评优使用上明确倾斜政策,逐步培养自己的法制专业人才。龙泉、青田、缙云、云和、景宁等多个县(市、区)已出台法考激励政策,2023年度全市执法单位共92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围绕当前执法面临的重点、难点、堵点,创新实行了“执法大讲坛”,以执法实践为重点,邀请专家学者、办案能手等为一线执法队员进行授课。今年以来,市县乡分层分级组织了141场次5741人次执法业务培训,其中市综合执法局开讲“执法大讲坛”14场,培训1476人次。1-6月,全市办理行政执法类案件(公安除外)16359件,案件败诉率0,被上级纠错率0。执法队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将结合丽水山区实际,在执法指挥体系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建设、下沉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为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贡献更多丽水成果。 最后,再次感谢叶照军委员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蓝俊毅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推进处) 联系电话:0578-2781259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复〔2024〕25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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