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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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市委会: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根据《关于做好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协办〔2024〕15 号)要求,贵单位领衔的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的建议》被确定为市政府领导重点领办的政协提案,由副市长卢彩柳领办,市综合执法局主办,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机制,增强优化营商工作合力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工作,彼此互为表里、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市综合执法局将相关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助力打造行政执法领域最优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议事协调体系,“整体化”推进改革任务。分执法业务、改革推进、执法质效等三类,进一步优化议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五个议事平台的牵头组织部门、主要商议内容、具体召开频次(业务部门联席会议、争议协调会议、执法办主任例会、执法协调小组会、执法协调小组联络人会议等),推动改革“会协商、善协商,真议事、议成事”。今年以来,已召开各类会议15次,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综合执法、编办、司法联合,先后协调解决了22个部门间的53个具体案件和事项争议,杜绝“无人管”“三不管”。二是健全“统分总”落实机制,“一盘棋”推进重点工作。按照综合执法、司法分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分项推进,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的原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指导意见》52项任务分工,清单化、项目化明确责任部门。同步联合开展“市统筹、县揭榜”行动,指导各县(市、区)认领了31个第一批试点任务,集中市县资源打造“执法提质、优化营商”硬核成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通报机制,“全链条”凝聚监督指导合力。综合执法、司法协同编制《行政执法信息专报》,动态分析执法态势,研判“执法提质、优化营商”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对策;采取定期通报与即时通报相结合、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执法扰企等问题的监督指导、整改提升。今年以来,已制发各类专报、通报18期,相关工作获王中毅厅长、储厚冰副厅长、毛建国副市长批示肯定;同时,发出“三书一函”28份,督办整改问题112个,推动执法优商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二、聚焦重点,针对提案问题精准施策 (一)针对“小微企业难以承受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问题 市综合执法办联合市企服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为提升增值服务十项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并对九县(市、区)、开发区进行了改革深化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赴企业检查、服务考察等涉企行为,坚决“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十项举措》明确要求监管检查计划应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错开企业生产经营高峰时段,突出重点问题及关键环节,减少或避免不分轻重主次的“随意检查”。 一是高标准统筹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年度跨部门重点专项检查事项清单》,市本级归集34个部门执法计划,整合14个部门检查任务,压减检查计划数39.3%,源头减少检查扰企行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开展综合查2088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1176户次;严格执行检查报备制度,二季度“计划检查率”达100%,远高于省定75%的要求。 二是全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涉企执法三回访制度。印发《丽水市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回访制度(试行)》,加强涉企现场检查、举报处置、处罚办案环节对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增强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畅通企业对执法的投诉反馈渠道。在“丽企之家”设立企业信箱,受理企业对行政机关多头重复检查和服务等影响企业生产发展、扰乱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投诉,进一步拓宽涉企不规范执法监管行为的监督通道。全领域培训推广“亮码检查”,坚持全量赋码、主动亮码、监督用码,实现无码不查、码上评价、码上监督,保障企业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减少随意低效、多头重复检查。6月份截至20日,我市“亮码检查率”99.13%。 三是多场景扩展执法监管“一件事”。执法监管“一件事”是我省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是破解“多头管、无人管、三不管”等难点堵点的关键抓手。市综合执法办印发了《丽水市深化执法监管“一件事”相关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一件事”专项工作推进会、集中调研会,按照“三清单、三规范、三成果”的构建要求全面部署(编制一张事项清单、梳理一份职责表单、摸排一张对象清单,制定一套监管规则、绘制一套业务流程、建立一套协作机制,提炼一批经验做法、整理一本案例汇编、打造一批数字应用),指导县(市、区)、开发区重点落实95件“一件事”,统筹全市精品打造14个“一件事”,进一步筑牢监管执法链条。其中聚焦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推进龙泉刀剑产业、青田进口商品、松阳香菇等执法监管“一件事”建设,助力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龙泉管制刀具监管“一件事”为例,实现管制刀具单件备案审批时间缩短60%,入企检查频次减少55.2%。今年一季度,该市刀剑寄递量65.16万件,同比增长17.95%,并实现刀剑被用于违法犯罪“零发生”。 (二)针对“双随机监管尚未真正给企业减负”的问题 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负责单位,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理念,以数字化转型为方向,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总体目标,不断强化执行力、提升创新力、增强凝聚力,努力做到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上半年,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推动和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为企减负成效明显。 一是“应随机尽随机”,提升抽查公正性。持续推动将专项检查、即时检查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截止二季度,双随机抽查占比达75.57%,同比提升22.89个百分点,其中联合检查率高达27.80%,检查结构迅速优化,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已成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主要形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逐步成为共识。 二是“应联合尽联合”,降低扰企频次数。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设置指标,高标准制定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全市重复检查率为32.69%;2023年,全市重复检查率为18.63%;2024年全市重复检查率截止目前仅为9.68%。重复检查率逐年递减,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减少对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至二季度末,全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到49.13%,减少涉企干扰1461户次,多跨效能创历史新高。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已成为跨部门综合监管的主要形态。 三是“能规范尽规范”,提高任务落实度。积极对接各监管部门、县级局,进一步提升一线干部责任意识,提升操作水平,大幅减少了非同时上门、重复检查、充量任务等“低质量”任务数,高效完成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2023年,我市有26个任务被认定为低质量因素任务,其中第二季度17个、第三季度6个、第四季度3个,2024年一季度0个,二季度目前未发现,低质量任务数大幅下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已成为减轻企业负担的利器。 (三)针对“企业信用监管缺少柔性化”的问题 市综合执法局协同各行政执法单位大力推行“信用+”监管模式,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强化“合规指导”,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整改帮扶机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减负快跑。 一是事前“合规指导”防未病。加快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司法部门牵头推动成立市县合规中心9个、特色产业中心9个,完成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9个,为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合规指导”服务,将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转移,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探索审批一次性告知机制。聚焦监管职能和市场经营主体需求,梳理包含“入市第一课”、年报指导、临期提醒、违规自纠、信用重塑等五方面内容的提醒提示事项,并依托“浙江企业在线”“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数字化系统,实现智能提醒、精准提示。试点行业触发式监管模式。同时在缙云县开展机床行业触发式监管试点,制定《缙云县机床行业信用合规指引》;市应急管理局聚焦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高温熔融金属企业等高危企业,开展专家现场指导服务,通过现场“诊断”、“开药方”“定时复查”的方式,为各个企业消除事故隐患,让企业生产更安全。135市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诉求实行限时办结,“简单事项”事不过夜当天办理、“高频事项”交办部门3日内办理、“复杂事项”牵头部门5日内提出解决方案。全域推行预约式指导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建立“企点我帮”“创业邦”“益企邦”等执法助企平台,通过企业点单预约、部门组团上门的方式,订制化指导服务721余次,提供合规建议1126余条,推动“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转变。 二是事中“轻微免罚”包容审慎。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容错机制。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25个领域制定了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不予、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涉及执法事项230项,营造了更加包容审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减少行政处罚对企业信用等级的影响。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结轻微免罚案件3957件。实行企业年报网上全程零跑办理。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填报、自动公示,错误信息在线实时修改、自动修复、无需审批;未按规定依法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惩戒容错机制,及时补报免予处罚。 三是事后“整改帮扶”治已病。全面推行“三书同达”、处罚整改指导机制,向违法企业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合规指导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精准指导防治未病、主动帮扶信用修复,以执法端增值化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同时提供多样化的信用修复服务,如青田设立“信用修复驿站”,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云和打造打造“云小二”信用修复团队,提供“临期提醒+全程跟办”服务。此外信用修复实行网上办理,经营者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办理。今年以来,实施“三书同达”348件,及时助企信用修复919条。 (四)针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今年以来,为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市综合执法局制定《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过科学施策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全科执法能力。 一是落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激励政策。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鼓励和支持在编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在组织、时间方面提供实质性保障和支持,并在评优使用上明确倾斜政策,鼓励全局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培养自己的法制专业人才。龙泉、青田、缙云、云和、景宁等多个县(市、区)已出台法考激励政策。2023年度全市执法单位共92名干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打造“一专多能”全科执法队伍。市综合执法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一堂精品课程、一次集中培训、一次改革调研、一篇研究成果、一次会商研讨”“五个一”专家工程,初步构建“8个基地+55名专家+37个课程”的实操型、点单式业务培训体系,市县乡分层分级组织了141场次5741人次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科执法能力。同时全面提升执法辅助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2024年市综合执法局新进执法辅助人员13名,除2名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专科外,其余11人全部为本科学历。 三是细化裁量基准规范执法标尺。动态调整裁量基准。市综合执法局修订出台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针对新增划转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存在自由裁量规范“真空地带”和原有行政处罚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修改变动的情形,对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完善,填补400余项新增划转执法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空白。加强案例模板建设。全市各执法部门加强首案指引、以案说法工作。今年至目前,综合执法系统已梳理筛选、审核汇编了41个执法典型案例。市应急管理局全流程模板化规范执法行为,从执法检查、办案流程、证据种类、笔录形成模板化案例,编制执法装备使用及管理规范,细化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流程、气体检测仪使用规范、掌上执法系统使用规范等,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办案。定期监督规范执行。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议,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未严格执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规定行为。今年1-6月,全市办理行政执法类案件(公安除外)16359件,案件败诉率0,被上级纠错率0。 三、补齐短板,全力对标对表提速攻坚 市综合执法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协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戮力同心推动执法理念再跃升、机制再完善、方式再优化,不断拓展行政执法的治理效应和服务效能,努力为市场主体稳预期、防风险、降成本、减负担、增收益,全面打造行政执法领域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执法指标提强补弱。对标执法质效和综合评价26项指标,指导各部门查摆问题短板、细化节点举措、实施销号整改,全领域实施指标稳中争先行动。二是改革验收提速进位。对标国家试点方案和改革验收10条标准,督促各县(市、区)拟定验收目标、建立责任清单、倒排任务计划,全市域开展改革复盘提升工作。三是执法优商提质增效。聚焦“优化营商环境”52项任务,协调市直部门、县(市、区)全面揭榜认领、分头压茬推进、定期调度晾晒,全链条提升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四是业务能力提档升级。聚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深化“基地+专家+课程”培训体系,会同市委组织部升级实施部门三年“六个一”工程推动本土优质专家资源直达基层,全方位提升执法专业性、权威性。五是监督协调提标扩面。加快丽水智慧执法系统升级项目,持续推进与基层治理“中心融合、两室共建、网格叠加”建设;推行涉企执法三回访制度,继续完善用好信息专报、执法通报、改革约谈等督办推进机制,全环节监督协调优商举措落地。 最后,再次感谢民进市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得到贵单位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伟慧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推进处 联系电话:2781260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复〔2024〕22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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