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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办做好“五规范”文章提升统筹能力

发布日期: 2024- 06- 18 15: 38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丽水市综合执法办深入贯彻省司法厅提出的市级层面统筹规范工作要求,聚焦检查计划制定、执法规范建设、争议协调处置、重点任务推进、监管标准统一等领域,构建形成统分结合、环环相扣的工作模式,持续提升“统”的能力,力促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一、统优商举措,涉企检查更加规范。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扰企、一罚了之等问题,牵头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为提升增值服务的十项举措》,对涉企检查报备、综合查一次、合规指引、精简涉企考察培训、畅通企业投诉渠道等方面统筹管理,打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的“组合拳”。发布《2024年度市级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2024年度跨部门重点专项检查事项清单》,整合压减市本级34个行政执法部门检查任务数39.3%,源头减少执法扰企扰民行为。

二、统风险研判,执法活动更加规范。通过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视联感知、综合评价指数失分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等,动态分析全市执法监管态势、研判预警执法风险、研究提出辅策建议、交办督办重大事项,推动整体政府执法机制更加成熟定型。今年以来,发放行政执法信息专报、提示函、督办单等11份,其中市领导批示1份,解决部分执法部门裁量基准制定未细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易出错等问题92个。同时发布“首案指引”26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2个,为基层案件办理提供量纪合规指引。

三、统争议协调,协商裁定更加规范。基于执法监管职责不清问题,进一步发挥综合执法办、司法、编办“三牵头”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作用,形成“申请-受理-协调-裁定”的行政执法争议解决流程,有效避免“无人管”“三不管”。今年以来,先后协调建筑领域案件办理争议、综合监管场景事项职责争议、《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监管执法事项编制争议等,解决22个部门间30个具体案件和事项争议。

四、统任务推进,落实机制更加规范。围绕亮码检查、简案快办,三书同达、执法监管“一件事”等重点工作,印发《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完善“综合执法办统筹汇总、分项牵头部门督察指导、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模式,建立“周晾晒、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机制,面向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市直部门全过程晾晒成绩,有效浓厚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五、统监管标准,多跨治理更加规范。针对部门间监管标准打架问题,统一跨部门监管标准,厘清综合执法、住建、市监等20个部门法定职责边界,系统归集物业服务、餐饮油烟等49项监管事项、243个检查内容,实现“一把尺子管执法”。着眼千峡湖库区内处罚幅度、检查方式、检查计划等不一难题,率先发布青田-景宁跨区域一体化协同执法统一监管标准,全面构建标准统一、规则公平、责任清晰的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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