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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10 16:44浏览次数:

丽水市公安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李光耀代表提出的第119号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作为危化品安全会的成员单位,我局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重要节日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规定,依法履职,加强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便利店、香烛店、流动摊贩等经营主体的巡查检查力度,积极协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经营主体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规零售烟花爆竹行为。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配合,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对应急管理部门移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保障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安全有序。今年,全市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了2060人次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对1829个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了304次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共计处罚款91028.00元,并向公安部门移送了7起案件。

    

  谨请代向李光耀代表表示感谢!

 

联系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执法队  方志福

联系电话:18157890080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10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函〔2024〕63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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