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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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9号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丽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我市停车难、乱停车现象逐年提升。2024年以来,我局全力推进解决“停车难”问题。 一、坚持疏堵结合,持续推进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安装维护和人行道停车位施划。一是科学研判道路人行道停车状况和行人需求,制定人行道隔离柱的设置标准和安装方案,合理规划隔离柱布局,确保既满足安全需求又兼顾美观。按照“应设尽设”原则,2024年市区累计设置人行道物理隔离桩378个,有效改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象,确保人行道顺畅便捷,为行人开路。二是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现有城区人行道停车资源,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市区人行道已施划车位累计1978个,进一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有效改善市区“停车难”乱象,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停车服务。 二、坚持严格执法,全力开展市区“乱停车”的管理和处罚。一是集中整治公共停车位被占用问题。集中对沿街商户未落实门前三包造成的垃圾桶、电动车、三轮车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以及“僵尸车”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从严清除各类“钉子户”。日常巡查中,进一步加大对私设地锁、占用泊位摆卖等侵占停车位行为的处置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持续保证车位“利用率”。二是加大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车问题处罚力度,2024年已累计采集人行道违停行为19040辆次,劝导人行道违停行为4087辆次。三是加强背街小巷“乱停车”整治,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契机,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街道,2024年会同莲都区各街道开展背街小巷乱停车问题专项整治8次,有效解决背街小巷“乱停车”问题。 三、坚持数字赋能,全面指导莲都区试点全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建设。根据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莲都区实际,我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市区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指导莲都区试点全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建设工作。目前,该系统已完成软件开发部署、浙政钉违停采集系统上线、违法处置管理系统上线等开发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待完成省公安厅自动抓拍探头备案后,系统将上线运行并进行全市推广,届时将对覆盖路段实现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自动抓拍,将有效查处人行道违规停车行为、高效解决乱停车问题。 四、坚持绿色出行,有效发挥市区公共自行车市场化和共享单车运营成效。加强绿色出行引导,大力倡导群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出行”理念,逐步转变市民出行观念和习惯。2023年我局根据市政府交办任务,顺利完成了市区公共自行车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加快了自行车站点、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行车站点布局,进一步方便市民“绿色出行”,提升了公共交通使用率。同时,我局常态化开展共享单车企业经营运维考核,不断优化完善考核体系,通过临时核减车辆、分值调整等举措,保证了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绿色低碳出行体验,缓解了“停车难”和道路交通压力,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质。 谨请代向聂陈杰、范清云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傅国斌(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395780993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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