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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4-05-10 16:37浏览次数:

市建设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19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丽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我市停车难、乱停车现象逐年提升。2024以来我局全力推进解决“停车难”问题。

一、坚持疏堵结合持续推进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安装维护和人行道停车位施划。一是科学研判道路人行道停车状况和行人需求,制定人行道隔离柱的设置标准和安装方案,合理规划隔离柱布局,确保既满足安全需求又兼顾美观。按照“应设尽设”原则,2024年市区累计设置人行道物理隔离桩378个,有效改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象,确保人行道顺畅便捷,为行人开路。二是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现有城区人行道停车资源,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市区人行道已施划车位累计1978个,进一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有效改善市区“停车难”乱象,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停车服务。

二、坚持严格执法,全力开展市区“乱停车”的管理和处罚。一是集中整治公共停车位被占用问题。集中对沿街商户未落实门前三包造成的垃圾桶、电动车、三轮车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以及“僵尸车”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从严清除各类“钉子户”。日常巡查中,进一步加大对私设地锁、占用泊位摆卖等侵占停车位行为的处置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持续保证车位“利用率”。二是加大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车问题处罚力度,2024年已累计采集人行道违停行为19040辆次,劝导人行道违停行为4087辆次。三是加强背街小巷“乱停车”整治,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契机,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街道,2024年会同莲都区各街道开展背街小巷乱停车问题专项整治8次,有效解决背街小巷“乱停车”问题。

三、坚持数字赋能,全面指导莲都区试点全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建设。根据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莲都区实际,我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市区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指导莲都区试点全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建设工作。目前,该系统已完成软件开发部署、浙政钉违停采集系统上线、违法处置管理系统上线等开发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待完成省公安厅自动抓拍探头备案后,系统将上线运行并进行全市推广,届时将对覆盖路段实现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自动抓拍,将有效查处人行道违规停车行为、高效解决乱停车问题。

四、坚持绿色出行,有效发挥市区公共自行车市场化和共享单车运营成效。加强绿色出行引导大力倡导群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出行”理念,逐步转变市民出行观念和习惯2023年我局根据市政府交办任务,顺利完成了市区公共自行车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加快了自行车站点、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行车站点布局,进一步方便市民“绿色出行”,升了公共交通使用率。同时,我局常态化开展共享单车企业经营运维考核,不断优化完善考核体系,通过临时核减车辆、分值调整等举措,保证了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绿色低碳出行体验,缓解“停车难”和道路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谨请代向聂陈杰、范清云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傅国斌(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395780993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57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函〔2024〕61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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