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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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着力打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大队决定将莲都区范围内的十三条道路及丽水市人民政府周边路段(全路段包含人行道)设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一、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公示如下: 中东路、迎春街、星湖路、车城路、东升街 明珠街、水东路、欣苑街、学院路、大洋路 安和路、天宁街、三岩寺路、丽水市人民政府周边路段 二、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5日。 三、严管时间: 2024年04月06日起开始严管。 四、管理措施 交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路面执勤查处等方式开展交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机动车在严管路段内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150元(不适用10分钟短信提醒);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秩序,依法处置,对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莲都大队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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