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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切实履行执法保障责任打造“净美”内河

发布日期: 2024- 03- 27 10: 47 浏览次数:

内河治理事关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发展,更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获得感、幸福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内河污染问题治理的工作部署,市局将内河治理常态化执法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努力营造齐抓共管护内河的良好氛围。

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巡查。制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区内河治理常态化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办案制度,实现城镇排水执法常态化、长效化。依据《方案》,各执法队进行全面排查,将水产店、洗车店、废品收购店等乱倒污水较为集中的行业,内河水质较差河段周边的生活小区、六小行业,城区内河周边建设工地,医院、学校等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巡查监管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监管对象信息。同时各执法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巡查工作计划,确定巡查人员,落实责任到人,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巡查过程中及时记录巡查情况、问题处置、整改复查等情况,确保责任能追溯倒查。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严格执法。严格落实《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规定,聚焦乱倒污水、将污水接入雨水管、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和施工泥浆、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4类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在日常巡查或投诉举报及案件移交发现城镇排水违法行为的,立即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处置。截止目前共查处相关案件10起。同时坚持执法普法同步推进,在巡查中做好城镇排水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各商户采取举措正确合法排水。

加强协调联动,依法履职尽责。依照职责,积极配合水利、建设等部门开展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二期)暗河清淤项目建设,对西环城河附近涉及项目建设的7处违章违建点位进行拆除。同时按照《莲都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长效运维管理办法》规定,积极配合协作莲都区治水办、莲都区建设局等部门开展“六小行业”排水许可证办理宣传,并着重检查户外水池、排水管是否连接污水管,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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