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推进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资源集约共享实现“资源集约”和“执法提质”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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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行政执法资源使用效率,提升执法资源管理水平,丽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资源集约共享制度(试行)》,打造“丽水行政执法资源集约共享平台”,全面部署推进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设施、设备、技术检测资源的统筹管理和集约共享。 一、试点化推进,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先行在景宁县开展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设施、设备、技术检测资源的统筹管理和集约共享试点工作,指导景宁县建立执法辅助支撑资源集约共享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打造“执法资源集约通”数字化平台。试点期间,跨部门调用设备50余次,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协调资源5次,减少用于重复购置设备财政资金约8万元,实现“资源集约”和“执法提质”双效益。 二、一体化统筹,明晰牵头部门管理职责。按照“统分结合”原则,构建综合执法办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的组织管理体系。各级综合执法指导机构负责牵头组织本级执法资源的统筹、共享调配,制定共享清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执法资源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积极配合集约共享的具体实施;申请共享执法资源的部门负责相关资源使用期间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开展行政执法装备梳理与评估,建立《丽水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共享清单(第一批)》,目前已梳理出市直部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16类计2000余件可开放共享的执法装备,下步将专人负责、动态调整,不断丰富种类、扩展数量。 三、标准化规范,制定全市统一制度方案。积极提炼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出台了《丽水市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资源集约共享制度(试行)》,从组织管理、共享范围、预约流程、安全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横向上畅通部门渠道,纵向上打通层级共享途径,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执法资源共享模式。同步印发《丽水市市级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资源集约共享实施方案》,从资源梳理与评估、智能管理与调度、制度完善与培训、平台运行与调整、全面推广与评估等方面细化具体的实施路径和步骤,在全市有序推进集约共享工作。 下一步,丽水将以行政执法辅助支撑资源“全上线、全留痕、全统筹、全共享、全监督”为目标,通过资源整合优配置、执法留痕促规范和统筹检查优环境等措施,实现资源的高效管理利用,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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