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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首案指引汇编》

发布日期: 2023- 09- 12 14: 52 浏览次数:

对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如何取证?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为怎样处罚?近日,我市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首案指引汇编》(以下简称《首案指引》),通过发布首批次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26个“首案指引”,更好助力一线执法人员办案,为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牢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行政执法事项处罚权逐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有效办理新领域案件,成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在划转事项数量持续增多、涉域愈来愈广的情况下,日常执法办案中经常会碰到从未涉及的新领域。”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此,今年3月开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文件,向各执法队、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分局)征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首案执法指引。经过近半年的征集、删选、审核,目前《首案指引》已汇编成册。

翻开《首案指引》,内容涉及住建、生态环境、林业、水行政、消防等领域的执法典型案例,通过还原执法案例,并列举执法流程、执法重点、注意事项等,为一线执法人员办案时提供参考。

“《首案指引》的印发对于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在陌生领域的办案水平很管用。遇到类似案件,翻翻《首案指引》就能解决很多问题。后续我们还将继续补充完善《首案指引》,分批次发布新领域典型案例,供执法办案人员学习借鉴,提升整体执法办案质效。”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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