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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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制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 现在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蕴宁;联系电话:2781227;信函请寄: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300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99号)。信函须在征求意见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 附件:1.《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11日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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