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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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2年11月,我局发布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现因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所新增,且部分法律法规有所变动,我局修改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现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7月19日至8月19日止。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意见建议。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单新新 联系电话:2781261,传真:2206008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99号 附件:1.《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2.《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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