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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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实施行政强制,促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在2023年5月27日前反馈我局,无意见的也请通过书面反馈。 联系人:吴嘉敏,联系电话:18806780565 附件:1.《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相关单位名单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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