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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5- 29 09: 15 浏览次数:

市委改革办: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壮大丽水产业集群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担当作为,多措并举,推行对企业“综合查一次”机制,“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深化“综合查一次”制度。我局定期对全市“综合查一次”情况进行通报晾晒,统筹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发起、响应“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2023年1月1日至5月14日,开展“综合查一次”2692次,降低企业干扰1428户次,综合查实施率目前常态达到35%以上;深化“综合查一次”制度,完善检查事项清单编制、任务发起、组织实施等具体机制,探索涉企简单事项“委托查”机制,以改革任务清单交办形式,要求莲都、松阳、青田、景宁四地开展“综合查一次”机制优化;持续优化涉企检查报备制度,对涉企检查的计划上报、协同开展、检查开展进一步完善,截至5月14日,全市涉企检查报备199家次。

二、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我局制订发布了“行政执法优商十条”指导意见,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助企纾困、首违不罚、简案快办、慎用强制、信用修复等十个方面举措,进一步规范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出台综合执法系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首违不罚”清单》,涉及36项行政处罚事项。全市结合改革任务推动,已有公安、财政、民政等14个部门(领域)建立并发布了230项首违不罚事项,今年一季度,全市实施“首违不罚”案件数共119件。

三、慎用行政强制。我局制订《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慎用行政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深化优商举措。并通过每周一法治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慎用行政强制,优化营商环境”课程,详细讲解慎用行政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工作中如何慎用行政强制,为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请代向周世宽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陈颖爽    联系电话:0578-2781268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复〔2023〕57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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