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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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号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20年6月,我局完成丽水市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项目对原咪表收费系统进行了智慧化升级改造,形成集收费、监管、取证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实现对城市道路泊位和5个公共停车场资源进行统一监管,无人值守,为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和缴费服务。 为落实残疾人驾驶车辆免费停放的规定,丽水市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管理平台开通了残疾人驾驶车辆审核管理功能,通过线上残疾证、行驶证、身份证上传申报,后台审核通过的申报车辆,就可在智慧停车位免费停放。 根据《组成丽水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市区智慧停车系统(一期)资产划转事宜专题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0号)要求,市区5个智慧公共停车场,市区智慧停车系统(一期)、市区2604个(规划5034个)路面停车收费泊位等资产全部无偿划转给市城投公司(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起,市区智慧停车系统(一期)运营管理权移交给市城投公司(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残疾人驾驶车辆线上的审核管理也一并划转。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单位做好建议中关于加强《丽水市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丽发改价格 [2021]132号)文件的宣传推广,解决落实残疾人家庭共用一辆车免费停放等工作,确实维护保障好残疾人群体的权益。 谨请代向蔡余庆燕代表表示感谢! 联系人:叶建波 联系电话:18157890128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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