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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 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5- 18 09: 57 浏览次数:

市林业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 001号建议《关于“加密”珍稀野生物种发现地详细信息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丽水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厚望的地方。丽水优异的生态环境蕴育着丰富的动植物和菌类资源,这对我们的珍稀野生物种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立足职能,从丽水实际出发,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发挥出在珍稀野生物种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监管。运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由林业部门牵头组织综合执法、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不定期通过“双随机”监管、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事项联合检查,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实现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整合、执法增效。

二是严格执法。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未取得采集证或未按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区、禁猎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危害珍稀野生物种保护工作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严格执法。

三是改革赋能。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及行政执法赋权乡镇等工作,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通过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执法事项赋权乡镇的做法,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助力野生动植物保护“看得见、管得着、管得好”。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对珍稀野生物种保护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珍稀野生物种发现地等详细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泄露珍稀野生动植物采集地详细信息而导致珍稀野生动植物进一步受到损害。

谨请代向应林翠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蔡丰华,联系电话:13587131245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复〔2023〕39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 00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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