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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5- 18 09: 36 浏览次数:

市司法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担当作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深化改革、优化营商,明确全年任务清单。紧扣“一号改革工程”中心任务,以省《2023年度改革任务清单》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目标引领,以我市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堵点为问题导向,编制印发《丽水市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旨在通过“监管执法一体化、‘一支队伍’专业化、执法优商持续化、行政监督立体化、制度保障体系化、统筹指挥数智化”等六大方面42项具体任务,纵深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依法规范执法水平,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具体制订发布了“行政执法优商十条”指导意见,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助企纾困、首违不罚、简案快办、慎用强制、信用修复等十个方面举措,进一步规范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一号改革工程”给他们带来的温暖和实惠。

二、创新举措、助企惠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包括实施企业信用修复、优化“综合查一次”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创新涉企检查备案。实行行政执法机关未经备案不得主动入企开展执法检查。推行涉企简单事项 “委托查”,推进跨部门了、跨领域“综合查一次”,完善检查事项清单编制、联合执法,减少上门检查人次,切实做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二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涉企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柔性执法体系。出台综合执法系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首违不罚”清单》,对36项事项进行柔性执法。三是简化监管执法流程。实施审批“一件事”改革,将临时占道和围挡广告设置审批合并,今年一季度,已有183户店主受益;推行店招牌日常监管制度,取消店招牌设置备案制,店主设置店招店牌不再办理任何手续,进一步利民惠民;四是加强信用修复服务,对涉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逐一进行排摸,通过上门服务、电话微信告知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鼓励相关企业积极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监管环境。五是慎用行政强制。我局制订《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慎用行政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深化优商举措。并通过每周一法治大讲堂活动,组织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慎用行政强制 优化营商环境一一解读行政强制法》课程,详细讲解慎用行政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工作中如何慎用行政强制,为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三、科学布局、规范疏导,增加群众就业渠道。落实《丽水市地摊经营管理规范》规定,逐步优化疏导点布局规范提升“惠民早餐亭”59个;进一步推进“地摊经济”,配合团市委组织举办青年集市活动,及时办理活动场地的临时占道审批手续,推动集市经济;多方论证、研究细化继光街夜市临时搬迁方案,积极稳妥完成搬迁工作。

联系人:黄美君,联系电话:2781225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复〔2023〕37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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