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第五届政协二次会议1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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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第五届政协二次会议175号《关于出台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建议》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根据提案的主协办制定,我局对所涉事项进行了具体工作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丽水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配合市发改等部门编制市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形成城乡布局均衡、基本满足充电需求的充电网络。 二、严格执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黑章)》规定,依法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法占用人行道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专用车位行为;及时劝导燃油车、非充电新能源车占用人行道公共充电车位行为,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停车、规范停车,4月以来,我局共劝导占用新能源人行道充电车位车辆121辆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指导推进我局所属的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加公共充电车位,力求保障周边居民充电需求。 三、建议将逐步取消人行道免费公共充电车位,将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升级为公共充电车位,政策倾斜,新能源车在充电时不收取停车费,解决充电难问题。 请代向应跃跃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王龙健 联系电话:0578-2781255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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