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文件通知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2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3- 05- 18 09: 20 浏览次数:

市建设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284号《关于解决市区老小区改造工作程序简化和后续维管的建议》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力度。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规定,依法履职,依法执法,对雨污分流区域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等违法排水行为依法查处,强化行政处罚力度,以案释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和小区物业相互配合,分工协作,依法查处各部门移送的违规排水行为,逐步形成源头管理与末端执法闭环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各类违规排水行为。

三、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党员活动日、进社区日等活动,开展城镇排水的普法宣传,提升群众守法意识,提高群众合法排水的认识,自觉遵守排水相关规定。

谨请代向雷春燕代表致谢!

(联系人:熊旭颖 联系电话:13957079707)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复〔2023〕32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人大第五届三次会议第2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