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分局以人大提案办理为契机 合力规范“地摊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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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是城市烟火气息的典型标志之一,在后疫情时代助力了复工复产,人大代表对城市地摊经济的关注度日渐提高。闭会期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分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就如何规范“地摊经济和市集”问题开展探究,协调“地摊经济”与文明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致力于通过市、区齐发力,规范“地摊经济”,营造良好的市容和营商环境。 一是组建专班,加强流动摊贩分类疏导。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的划定一个专门的固定的场地提供给小摊贩设摊经营或者策划市集的问题,目前已制定《丽水市区地摊分类疏导指引》,绘制《禁止设置疏导点的重点街区图》《丽水市区疏导点分布示意图》,在不影响群众生活出行的市区非重点区域内,分类设立果蔬类、综合百货类、早餐类、便民服务类和其他可利用空间设置的其他类共1396个疏导摊点。同时,针对特殊群体,以特色夜市、特色市集等形式开展暑期“后备箱”疏导工作,将主次街道上新形成的以汽车后备箱为经营载体的流动摊贩群体,统一集中到两湖公园公共停车场内,形成固定市集。不仅有效控制了流动摊贩随处经营、影响市容交通秩序等行为,还提升了部分群体收入,实现两者之间的平衡。 二是开展整治,做好市容市貌整顿工作。就人大代表提出的流动摊贩占用人行道或马路影响周边居民出行,噪音和垃圾影响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形象问题。分局积极行动,开展整治,在亚运会期间,共整治出店经营87家,劝离摊贩26人次,劝导规范停车128次,采集人行道违章停车23辆次。同时联合市场监管、交通执法等部门,在碧湖镇开展持续的市容整治,老竹执法中队联合镇政府在镇区设置集中兜售点,对原先在各处摆摊的菜农、摊贩进行集中管理。 三是部门联动,探索摊贩管理新路径。根据人大代表提出“新增临时用地,用以接收流动摊贩”的建议,分局积极对接区自规局,围绕收储土地临时利用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根据人大代表就“流动摊贩”办理营业执照问题提出的建议,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如在政府依法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的经营地点、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可办理登记,地摊、市集不是在合法建筑内开展经营活动,则不予办理。2023年,分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理20起食品摊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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