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市区已抓279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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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上午,记者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出户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即时清理犬粪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内养犬行为,引导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尚。 据了解,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抓在重点、严在日常”的工作要求,采用“日常化宣传+不定期巡查+常态化整治”机制,由执法人员利用专用工具,对流浪犬只进行捕捉的同时,将文明养犬执法管理融入日常市容环境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活动,有效预防犬吠扰民和犬只伤人事件发生。 整治行动中,重点围绕广场、公园、主次干道、居民小区重点区域和各类公共场所,查处遛犬不按规定束犬绳、未按规定办理犬只登记、饲养禁养犬只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流浪犬只扰民问题突出区域,集中收容社会面流窜的无主犬、流浪犬。 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24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抓捕流浪犬279只,对公示后有人认领的犬只依法处罚后由主人进行领养。 “近年来,我们通过持续的整治行动,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有效改善,已基本形成绝大多数市民依法依规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跨区域专班负责人季阳武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严抓严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爱犬市民更深入地参与到文明养犬工作中来,全面推动养犬管理常态化。 文明养犬,“宠”我做起01 依法养犬 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登记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02 文明养犬 不在小区公共区域饲养犬只;携犬外出管理照顾好爱犬,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即时制止爱犬吠叫扰民现象发生.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等物品,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03 安全养犬 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为爱犬佩戴犬牌,栓带犬链,避免伤人、走失等意外;不带爱犬进入学校、医疗机构、公共文化场所、国家机关、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及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人员密集场所。 04 健康养犬 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只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来源:丽水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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