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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9- 08 08: 52 浏览次数:

局属各部门:

现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关于推开“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的通知》、《丽水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常态化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现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切入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遵循“依法履职、高效协同、公开公正、整体智治”的原则,进一步凝聚执法合力、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着力破解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及执法盲区等难题,全面统筹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目标。力争到2022 年底,使“综合查一次”成为开展行政检查的主要手段和方式。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基础资源库

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 + 监管”)平台,逐步建立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属于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全覆盖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及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都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根据职权调整及监管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变更,实行动态调整。

(二)科学编制“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

以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以监管对象或事项为联结点,全面梳理涉及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有多个监管主体、需要协同执法的热点、难点、重点、盲点,形成“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本地协同清单),明确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检查场景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对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里的“监管一件事”主题(省级清单)中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的“时令蔬果自产自销监管一件事”、“火车站站前监管一件事”、“人行道监管一件事”等主题按要求完成认领工作,9月之前要确保对每个已认领的主题都要通过以线上为主的方式开展一次以上的联合执法检查。今年年底前,“综合查一次”制度要得到全面推行。

(三)规范实施“综合查一次”各项工作流程

1.查前准备阶段。根据“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实现检查任务线上磋商、一键分发。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科学确定检查对象、数量、方式和检查人员,统筹调度辖区内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牵头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参与单位积极配合。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检查事项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

2.检查实施阶段。实施“综合查一次”,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中应当依法制作并出具行政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线上“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要统一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做好结果录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依法分别作出处理。检查和相关处理中形成的文字、视听资料、电子执法文件等资料应按照规定立卷,并做好归档和保管等工作。

3.检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牵头单位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效果。强化多部门、跨区域的信用奖惩联动,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作用,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的被检查对象,依法实施相关失信惩戒措施,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强联合执法威慑力和公信力。检查结果依法做好公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综合查一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执法保障。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智慧平台应用水平,确保执法人员熟知联合检查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为“综合查一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监督评价。加强对“综合查一次”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建立定期通报晾晒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进度、督促工作落实。适时对“综合查一次”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引导,深入宣传"综合查一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等,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增加市民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综合查一次"工作高质、高效、有序运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计划表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计划表.xlsx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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