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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8- 12 18: 0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分局)、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丽水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清单》《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

始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汲取近期长沙自建房倒塌、山东泰安燃气泄漏爆炸、天津北辰区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理念,加强城乡规划、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户外广告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及时有效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坚持工作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坚持依法履职根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厘清城乡规划、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户外广告领域与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依法履职,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举报受理,立案查处等职责切实维护安全生产。

坚持宣传引导:结合普法宣传开展典型违法行为安全事故案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对漠视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置。

坚持部门协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鼓励建立部门协同机制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行案件移交制,案件处罚抄告制,互通数据信息,城乡规划、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户外广告行政执法检查纳入“综合查一次”场景应用分工负责,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力度。

坚持违法必究:严格执法,有违必查、有违必究、有违必改,加大城乡规划、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改变“整改多、处罚少、甚至不处罚”的现状,全力做好执法保障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各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一)燃气安全执法领域

燃气安全执法职责包括发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18项、自然资源燃气设施保护范围1项、公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4项,建设城镇燃气51项,执法事项基本覆盖燃气全领域。

1.维护市场规范有序经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行为,严查跨省、跨市灌装瓶装燃气无证经营燃气行为,及时查处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等违规经营行为

2.规范燃气经营者安全生产行为。主动配合建设部门开展燃气经营者燃气安全“综合查一次”,加强燃气经营者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行政执法检查,严查燃气经营者不开展或不认真开展入户检查行为。

3.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加强与建设、规划、发改等部门的对接协作,积极参与发改部门牵头组织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检查,及时办理发改、公安、规划等部门移交的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行为。

4.强化餐饮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加强燃气用户特别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使用安全的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加大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等行为的执法力度。

(二)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执法领域

5.维护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加强与市容环境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开展大型户外广告“综合查一次”,依据职责,根据《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标准》,依法开展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行政执法检查,核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是否存在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等现象严查擅自设置或逾期大型户外广告行为,应拆尽拆,应改应改,保障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安全。

(三)城乡规划执法领域

6.依法处置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参与工业企业、高层住宅、三合一场所、自建房等建筑物违建排查工作,依据职责,会同其他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房屋安全等情形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消防安全执法领域

7.落实城市道路消防执法主体责任。严格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划转事项执法办案指引(试行)》规定,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明确消防救援领域6项行政处罚划转事项职责边界,依法开展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城市道路上侵占、封堵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对沿城市道路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执法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82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2022〕38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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