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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2- 07- 11 17: 22 浏览次数:

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丽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3号《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 优化开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关于在经济开发区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根据改革总体目标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一市一区”实际,藉“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之契机,统筹协调市、区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南明山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确定采用赋权方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省里有要求。袁家军书记全省大会上讲话、省级改革任务中明确“构建‘金字塔型’的执法队伍体系。进一步优化执法层级。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除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领域外,其他领域原则上要实行以区为主的执法体制。即要“以区为主”“一个层级执法”。我市因“一市一区”的特殊体制实行的是“以市为主”“一个层级执法”(以市局名义执法,区市场监管执法队除外),与省里要求还差距,因此要将执法事项下沉、执法重心下移。二是街道有需求。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整合乡镇执法力量。除中央明确实行派驻制的机构外,其他部门派驻乡镇的执法力量,都要整合纳入乡镇实行统一管理。实行派驻体制的基层站(所)力量,也要纳入乡镇统一指挥。”现我市“1+8”除自然资源执法外,其余队伍都有市、区执法队(所),相关事权分工复杂,文明创建、属地管理等基层统筹协调有难度,经市综合执法办赴开发区实地调研了解,开发区也有做实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需求。

根据省里要求和街道需求情况,再经前期市编办书面征求了合、农业、市监、文化、卫健等五个部门的意见,市综合执法办也向省办做了汇报沟通,各方一致认为:在现行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赋权的形式,将执法事项下放给南明山街道,直接由街道以自身名义开展执法,是最符合当前丽水实际的做法,也最能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最后,市综合执法办向市政府领导作了南明山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专题汇报,最终确定南明山街道采用赋权方式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明确“一市一区”特殊体制下具体赋权路径

经市综合执法办、市司法局分别向省综合执法办、省司法厅汇报对接,已确定南明山街道赋权程序如下:总体赋权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过会审议后,由莲都区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具体实施的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告组织实施。

三、赋权方案初步制订,梳理完成拟赋权事项目录清单

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市综合执法办牵头拟出了赋权方案讨论稿,书面征求八支专业执法队、莲都区、开发区赋权事项意见。领导高度重视街道赋权工作,叶伯军副市长先后8次召集市委编办、市综合执法、市司法局及八支专业执法队伍的领导进行讨论求证,市执法办饶钦英主任专门带队赴开发区、莲都区与主要领导对接,制定了赋权方案(征求意见稿),初步梳理确定23个领域951项赋权事项。6月21日,南明山街道赋权通告及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已通过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挂网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四、拟定“一支队伍”组建和管理模式

目前,经市、区综合执法办先后8次组织赋权事宜研讨,全面对接了33个市、区的相关部门,已拟定了“1+5+N”(综合执法+自规、农业、应急、文化、市场监管+其他领域)的队伍组建方案。在南明山街道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业务工作接受原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五、正在推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

加强改革实施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和督导推动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目前,改革专班正全力推进南明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汇编工作,初步制定了下沉人员管理考核类、街道综合执法类、对内队伍管理类等三大类共30项制度,拟于7月中旬完成制度编纂,努力为街道赋权工作保驾护航,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上有更大作为。

请代向叶照军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何伟慧     联系电话:0578-2781259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复〔2022〕52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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