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文件通知

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2- 04- 27 20: 0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攻坚之年。为全面提高我局党的建设质量,2022年,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治思想建设

1.带头走好第一方阵。把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固本培元铸忠诚工程,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永做挺进师、奋进共富路”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学习研讨、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作为党组会、支委会、支部会的核心课程和第一堂课。用好“学习强国”“网络学院”等平台,建设专业型复合型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干部队伍。

3.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理想信仰教育,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持续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机关政治生态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送1次情况报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4.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的建设管理,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二、强化党组织建设

5.建立党建工作清单。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专题报告,每年底开展 1 次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好党建主体责任、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以上率下带动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6.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对标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结合规范化基层队所建设要求,深入实施支部建设提升工程,认真排查基层党组织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缺失、地位作用边缘化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7.发挥党员先锋堡垒作用。坚持领导带头、党员争先,推动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中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攻坚克难,带头担当作为。加强党员志愿队伍建设,深化机关党建+执法,推进机关党建+文明城市、机关党建+服务民生等“执法蓝”党建品牌,推动党支部和党员在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群众方面发挥好先锋堡垒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强化组织纪律建设

8.强化廉政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在纪律处分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聚焦身边人身边事,用好专题教育、直播庭审、以案释纪等载体,持续抓好警示教育。

9.常态化抓好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每季组织开展1次正风肃纪检查,特别是要做好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的检查,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四、强化风险防范工作

10.提升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掌握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践行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层层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负责,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将意识形态建设融入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做好形象宣传和典型宣传工作,深入挖掘、整理、展示执法人、执法事,用好网站、公众号、联合媒体等宣传手段,经常性发布执法工作声音。要注重加强网上舆论管控,第一时间掌握涉及工作的舆情动态,做好正面引导,防止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负面言论事件。

1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忧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增强一线干部应对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做到自觉抵御不当言论、不良诱惑,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确保风险防范万无一失。

五、推动“双建”工作迭代升级

12.努力争创“双建”机关。深入落实《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化推广“行政执法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努力打造具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特色的清廉模范建设样本。

13.推进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优秀文化机关”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以及法治教育。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等,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文体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丰富文化生活。 


附件: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4月1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要责任

局党组要注重研究部署、检查考核、支持保障,做到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别抓好职责范围内机关党建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工作。主要责任有: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本局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年度工作安排。

2.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经常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支持机关党组织发挥专责机构职能作用。每半年至少1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全年统筹开展2次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分析。

3.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1次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和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高扬“丽水之干”的行动奋斗旗帜,制定服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任务清单,开展先锋比拼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和行政执法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5.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6.重视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按要求选好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积极推进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双向交流;重视和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7.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有关会议。

8.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直属机关党委主要责任

直属机关党委作为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具体专职责任人责任。主要责任有:

1.每年应当根据市机关工委和党组部署要求,谋划工作举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健全落实直属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委员联系支部、专兼职党务干部轮训等制度;抓好组织实施、布置提醒、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听取各党支部政治生态、思想状况和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形成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4.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党支部日常管理、换届选举、星级评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的信息维护、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排查整治、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困难党员慰问帮扶等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5.经常性研究机关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并形成制度,督促保障机关基层纪检组织履行职责,为落实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保障。

6.领导本单位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机关党支部主要责任

机关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主要责任有: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认真落实本单位党组、直属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到每名党员。

4.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作用,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委员分工,落实委员责任。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务公开等制度。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组织决议、履职尽责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

6.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规定,按期做好支部换届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理党员违规问题。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

8.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丽综执党组〔2022〕10号  中共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党建责任清单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