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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8 10: 01 浏览次数:

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市、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法治丽水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继续以实现“三个转变”为目标,深入开展“三个执行年”活动,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法治丽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中心工作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理念引领,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发展为综合行政执法生动实践。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召开局案审会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研究解决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切实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年初,党组会议总结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专题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年度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及任务分解工作,继续以实现“三个转变”为目标,深入开展“三个执行年”活动,为丽水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每个领导干部都应牢固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原则。积极带动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今年以来,全局开展专题学法12次,全员封闭式学法4次。组织领导干部到宁波大学学习法律业务;组织执法队员到公安培训中心参加封闭式法律培训;组织全局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

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贯彻省改革要求,制定实施《丽水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着力实现“7个一”“5大体系”“6个更”工作目标。在完成省定统一目录2020年488项划转基础上,对2021年新增执法事项264项进行划转。已累计划转752项,占市权力库整体执法事项14.6%,超额完成12%的年度目标。市级层面成立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乡镇执法机构和力量下沉,全市130个乡镇均已通过派驻或辐射形式实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比率全部超50%。

(二)数字赋能促进法治建设。成功研发“一网通管、两环智治”智慧执法平台(一期),构建“252+N”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执法规范化运行集成应用体系,形成城市管理事件处置和综合执法案件办理2个智治闭环,建设包含违建防控监管、共享单车治理、地摊经营管理服务、犬类管理服务、法人主体治理5大高频率事项场景化应用城市治理5个高频次智能化场景应用,汇集执法行为量化、决策分析2个展示评价模块,实现“一网通管、两环智治”城市治理体系。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我局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年初,我局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制定工作列入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行制定。2021年11月,我局发布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2021年9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规则,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向市政府书面汇报了《丽水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满一年决策执行情况。2021年,我局行政合同审查一共126份,防范合同漏洞,未发生法律风险。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按要求及时登记、备案、公布,做到不漏报、不迟报,报送材料完整有效。今年以来,以局名义发布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2021年9月,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尤其是《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新法,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经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但保留使用2件,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三、大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我局配套制定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事项清单》,牢牢把握“三个全面”。一是公示“全面”,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办事窗口、办公场所等平台全面开展执法信息公示;二是记录“全面,所有行政执法活动要求全过程记录,截至目前,我局配备执法记录仪224台,掌上执法终端250台,刻录机5台,数据采集器5台,无人机5台,全部配备到一线执法;三是审核“全面”,所有执法案件均需法制审核,根据分级审核机制,分别由执法队法制员或政策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核。

(二)执法数质并举和规范提升。持续提升执法办案业务水平,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建设。2021年,我局应当取得执法资格人数为96人,现持证96本,执证率100%。“浙政钉”掌上执法率达100%,一般程序案件100%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00%网上归档,实现综合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2021年,我局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办理1611件,简易程序案件2898件,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率100%。处置各类投诉举报9779件,办结率100%。

(三)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我局深入推进“改革大落实、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活动,力推菜单式法制审核,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模式,开展综合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的学习理解和适用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2021年,我局开展14次全市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菜单式法制审核规程、案卷交叉评查等。

(四)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一是线上宣传,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工作,通过各级媒体、新媒体宣传报道综合执法典型案例240余条(次);二是实地宣传,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宣传15余次;三是创新宣传,我局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为主题,首次原创普法主题歌曲《市容条例之歌》,被学习强国、丽水日报、丽水人大公众号等平台录用转播。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诉讼,从争议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积极主动与复议机关、法院做好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2021年,我局行政争议诉讼“双下降”效果明显,未出现败复败诉结果。我局被提请行政复议的案件6件,其中维持决定2件,纠错0件,尚未决定1件,撤回3件。被起诉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其中莲都分局2件),已驳回当事人请求3件,原告撤诉2件,一审审理中1件。

(二)积极落实纠纷化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努力实现群众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2021年浙里访平台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9779件,其中:来电9206件、网上投诉540件、来信16件、来访17,处置率达100%。来局机关接访51件92人次;驻浙中央巡视组交办5件,处置率达100%;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案化解工作,局领导包案负责落实,亲自带队深入一线专题调研,信访积案主办件12件,已化解10件,其中:国家级5件(已化解)、省级1件(已化解)、市级6件(已化解4件)。

五、主要问题与困难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执法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仍较为凸出,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及执法队之间办案质量还存在不小差距;二是部分划转执法事项不够熟悉,目前我局执法仍停留在市容环卫、城乡规划等常态领域,对于划转执法事项新领域普遍比较陌生,存在专业知识不足问题;三是部分执法事项权责边界仍未明晰,“审批-监管-执法”配合机制不完善,推诿扯皮现象仍然存在,各环节配合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以及市委指示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致广大而尽精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实现“三个转变”为载体,打赢“三个执行年”收官之战,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丽水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以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建立市县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平台,健全完善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一体化做好综合执法事项划转、编制统筹、力量保障、协调指挥等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调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

(二)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基层执法职责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根据乡镇(街道)的现实需求和承接能力,采取赋权或派驻执法队伍等方式,分层分类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1+X”执法模式,通过派驻中心镇辐射周边乡镇,更好地集约执法资源、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数字赋能执法,加强整体智治,打造“数字执法”,大力创新探索执法模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动菜单式法制审核模式,积极培育“教科书式执法”优秀典型案例。优化完善执法办案操作流程,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四)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开展划转执法事项领域法律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重点从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掌握等方面入手,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补齐执法办案业务短板,大力促进综合执法全面发展。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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