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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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执法队: 为进一步做好市局机关及执法队办公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进丽水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丽机服〔2021〕6号)要求,结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局机关及执法队办公场所的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组 长:郑丽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叶照军 办公室主任 季乐天 执法监督处处长 王龙健 综合协调处处长 成 员:蓝俊毅 办公室副主任 陈 恺 综合协调处副处长 施小飞 执法监督处二级主任科员 周向勇 万象执法队副队长 季祖建 白云执法队副队长 陶荣敏 岩泉执法队副队长 郑贤伟 紫金执法队副队长 蔡丰华 联城执法队副队长 蓝国龙 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 翁继俊 食堂管理工作人员 张晚秀 保洁人员 周珍兰 保洁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叶照军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市局机关及执法队办公场所的垃圾分类牵头、统筹、协调工作。蓝俊毅、陈恺、施小飞任办公室副主任。蓝俊毅具体负责局机关大院、局食堂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陈恺具体负责组织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施小飞具体负责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周向勇、季祖建、陶荣敏、郑贤伟、蔡丰华负责落实各执法队办公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各处室(中心)、执法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工作,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垃圾分类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各执法队要制定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抓好宣传教育。各处室(中心)、执法队要按照(丽机服〔2021〕6 号)文件要求,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对所属的工作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养成主动分类,精准投放的习惯,形成良好的氛围。 (三)分类组织实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配备标准的收集容器,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楚、设置规范、干净整洁。对办公室内的一次性茶杯,办公室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乱投放现象进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要求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关系着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对于推动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局属各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综合执法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议程。要严格规范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体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形成合力,高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评分表》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评分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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