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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8- 20 15: 33 浏览次数:

局属各部门:

由于人事变动,经市局研究,决定调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小组成员。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光洪

副组长:郑丽君

成  员:叶照军  吴梅芳  张作涌  季乐天  王龙健 毛道衡  桑立俊  蓝俊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叶照军任办公室主任,蓝俊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具体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小组

组  长:郑丽君

副组长:叶照军  吴梅芳  张作涌  季乐天  王龙健 毛道衡  桑立俊

成  员:蓝俊毅  邹  丽  吴  晖  陈  波  黄美君 施小飞  陈  恺  郑贤伟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小组要建立财会、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在处室、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各职能处室、岗位间的传递,充分发挥各相关处室和岗位的作用,有效提升内部控制的建立与执行效能。执法监督处、机关纪委作为内部监督力量,做好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等有关工作。各相关处室和岗位的工作包括:

1、配合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小组对本处室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

2、对本处室的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单位经济活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3、认真制订并执行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

4、加强对本处室实施内部控制的日常监控;

5、做好内部控制执行的其他相关工作。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1日


丽综执〔2021〕47号   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小组成员的通知.pdf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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