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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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5月11日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用。”通过体检、考察,经研究,确定郭超飞等8位同志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聘用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5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578-2781257 附件:拟聘用对象名单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9日 附: 拟聘用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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