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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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平安护航“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省城市建设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建【2021】6号)、《丽水市“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城市运行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丽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丽安委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紧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以防范化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大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重点,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燃气经营、户外设施设置等行业安全执法监督宽松软,行政处罚数低等问题上取得突破;推进燃气经营、户外设施设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排除风险隐患,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推进“治违除患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实现拆违现场安全风险评估到位、安全措施保障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力护航建党一百周年,全力保障市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内部安全隐患排查 1.办公场所安全领域。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内部公共区域水、电、消防安全设施的排查和整治;机关各处室分别负责各自办公室内部电器设备安全的排查;各执法队负责对各自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办公场所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各处室、执法队) 2.执法队伍安全教育领域。以“三个机关”建设年为目标,强化队伍安全建设,进一步深化“三个执行年” 实现“三个转变”活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对全局干部队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打造风清气正、团结一致、创先争优的执法铁军队伍。(责任处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执法监督处) (二)对重点行业、重要工作安全隐患排查 3.城镇燃气经营领域。协同燃气主管部门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核查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建立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检查燃气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核对燃气经营企业和个人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情况;依法查处各类危及燃气安全违法行为,破除“只检查、不处罚”怪圈。(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各执法队) 4.市区户外设施设置领域。推进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执法检查,督促户外设施设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核查户外设施是否污浊、腐蚀、陈旧及破损等风险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依法查处拒不改正行为,破解“行政处罚数低”问题;按照《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排查整改沿街商业用房封堵门窗擅自设置,影响消防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各执法队) 5.违法建筑领域。按照《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市区违建防控小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市区住宅违建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处置;按照《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沿街店面、村(居)民自建房等占用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救援的违法建筑排查并依法处置;按照《莲都区治违除患促安全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配合莲都区政府开展违法建筑排查整治,做好执法保障工作;继续实施拆除违法建筑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各执法队) 6.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案件。(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各执法队) 7.其他城市运行领域。依法查处建设、水利、发改等部门移交的占用或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河堤、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影响安全运行案件。(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城管服务中心、各执法队) 8.信访积案化解领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把各种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一些重点区域、重复投诉案件以及突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深入分析社会稳定形式,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处、各执法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挥全局专项整治行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工作,各处室、执法队按照整治内容开展工作。6月4日前开展一次专题研究会议,制定实施方案,依据职责明确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落实各部门责任。 (二)开展集中宣传。各处室、执法队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三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局领导至少安排1天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帮扶服务,各执法队也要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开展企业帮扶活动。扎实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局属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集中统一宣传,对接需求,答疑解惑,紧紧围绕“遏重大”攻坚目标,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宣传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宣传、上报工作,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各部门要落实信息专员,负责活动期间各类信息宣传和上报工作。 五、工作纪律 (一)落细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关键是坚决抓落实。在继续精准排查、动态排查的同时,重点解决工作措施不落实、打击违法宽松软、行政处罚数低等一系列问题。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要与推动“遏重大”攻坚任务落实相结合、与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相结合、与近期险情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整改相结合。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重点对燃气经营、户外设施设置等行业安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堵塞监管漏洞。将局属各部门安全履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内容,执法监督处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的,以通报、警示、约谈等形式,及时督促落实。 请各处室、执法队及时上报各类信息,6月份每周三下班前将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6月20日前将报送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和附表。 报送方式:浙政钉报送至蓝俊毅处,联系电话:2781218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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