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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1- 05- 18 17: 39 浏览次数:

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45号《关于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限行私家车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针对提案中的建议情况,结合我局职能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徐欢委员提出的关于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限行私家车辆的建议,请贵单位进行可行性评估,如实行车辆限行,我局将积极配合管理。结合我局现有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条款,加强对白云山森林公园内乱扔垃圾,未经许可揽客、兜售商品,圈地摄像收费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处置,为游客提供一个良好游览环境。

二、建立联动执法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与贵单位建立日常管理联动执法保障机制,为贵单位白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全局干部职工和家属倡议,建议游览白云山森林公园时,坚持绿色出行、碳出行,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请代向徐欢委员表示感谢!

联系人:王林水   联系电话:2781335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518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4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汇办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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