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职能划转后案件办理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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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完成执法职能划转以来,陆续接收相关部门的移送案件,案源数量出现明显增幅。而执法职能划转后,办理案件的困难、风险、挑战都不少,增强执法人员办案本领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尤为重要。 一、办案过程中面临的困难 一是涉及全新法律法规。面对执法职能划转带来的新课题,需要下足功夫,仔细研究《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等相关法律文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制人员的专业意见,精准找到适用的法条。 二是集管理与执法一体。执法职能划转后,问题直接推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造成综合执法工作巨大压力。以违法占用绿地案为例,该案件是由长期存在的邻里矛盾引起,案发后执法人员连续接到信访投诉,若处置不善,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办案压力明显加大。 三是案件时效间接拉长。执法职能划转后,各相关部门处于初期适应阶段,办理案件过程中,来回沟通讨论,造成案件时效间接拉长,不确定因素随之显现,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难上加难,工作量成倍增加。 二、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职能划转带来的专业技能、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等问题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相关的业务培训机构和机制尚不健全,整体执法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工作对象个性多样。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全民的才能才智呈现多层、全面、深度发展,民主意识、监督意识、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个性化也更加显现,对执法工作有着全新看法和高标要求。执法人员只有不断增强个人能力,才能推进执法工作事半功倍。 三是协作机制不够完善。在执法职能划转后办理案件过程中,由法定机构对专业性问题作出鉴定意见,其出具的鉴定文件是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尤为重要。如果相关主管部门不加强履行主体监管责任,疏于事前、事中监管,那么行政执法部门在接收移送案件后,承担管理与执法双重责任,相关信访案件直接涌向行政执法部门,造成职责边界模糊。 三、办好案件的途径 (一)讲清案件“四理” “一时强弱在于力,万古胜负在于理。”在执法职能划转后办理案件时,执法人员不仅需要“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眼界,也需要“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思考,做到面面俱到、仔细周全、明察秋毫,讲清案件的“四理”,即“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所据法律适用的法理、行使自由裁量的道理、采纳陈述申辩的情理”。在确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结合自由裁量基准及法定机构的鉴定文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增强工作“四力”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面对个性多样的工作对象,执法人员要站在全局高度和长远角度谋划工作、思考问题,增强工作“四力”,即“解读政策法律能力、推进把控案件能力、协调处理现场能力、亲清服务群众能力”。以违法占用绿地案为例,执法人员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协调双方同意设置门禁一事,督促当事人向主管部门申请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建设行政许可,最后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既破解眼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难题,又起到日后规范管理的警醒作用。 (二)借力协调“四方”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为避免“单打一、独自干、自己扛”的短板弱项,执法人员要善于借力借势、统筹协调、沟通对接,众人事众人商量众人办,当好依法办事、化解纷争的“金钥匙”。以违法占用绿地案为例,执法人员一方面在接到相关信访投诉后,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主动联系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现场调查,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速出具认定文件。另一方面抓住召开矛盾协调会的机会,借助主管部门、水南社区、物业、业主等力量,通过现场解读政策法律、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等方式,齐心协力化解长期存在的邻里矛盾。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学习办理新职能划转后的案件,绝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更不会一蹴而就。执法人员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提升个人的办案本领,创建更多的“教科书式执法”案例。 来源:青田局 作者:刘育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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