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市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莲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优化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市直各有关单位、莲都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网格迭代升级,根据高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商会和丽水市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部署要求,现将《优化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优化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实施方案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市创建办 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优化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 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网格迭代升级,现根据高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商会和丽水市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部署要求,运用数字化理念方法手段,通过科学网格划分、整合网格力量、重塑网格机制,打造“一格统揽、一网统筹、多方联动”的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数字赋能、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要求,在市区现有的“全科网格——基层治理四平台——县(市、区)指挥中心”管控指挥体系基础上,整合市、区两级资源,下沉力量,靠前作战,集成高效,设置城市管理全员网格,细化网格范围边界、划分工作职责标准、明确管理服务事项,实现“区域内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条线上全员式联动尽报到”,打造“全要素网格”,提供“组团式服务”,破解市区城市管理数字化、常态化、精细化、法治化难题,推进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高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遵循“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目标要求,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以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高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为重点,将所有城市管理工作和人员落细落实到“一个格”和“一张网”中,一格统揽、一网统筹、多方联动,覆盖管理盲区,改善管理薄弱环节,加快市区率先实现城市“数字孪生”,推动网格化管理实现系统性变革、全方位重塑,开启城市管理新篇章。 (二)具体工作目标。及时巡查发现和处置解决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生态环境、食品卫生、六小行业、占道摆摊、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问题,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文明。 (三)体系建设目标。运用数字化理念方法手段,通过科学网格划分、整合网格力量、重塑网格机制,确定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和闭环工作机制,做到日常在网格巡查、责任在网格落实、问题在网格解决、业绩在网格考评,全力推进经常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由原来的“被动式、赶鸭式管理,运动式、突击式整治”向“主动化、常态化监管,精细化、长效化治理”转变。 三、网格划分 (一)原则把握。坚持“多元合一、一员多用”和“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及“一区多格、一村一格、一格多点、街区覆盖”的划分原则。 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与政法委全科网格体系的布局模块相同,职能设置不同,全员网格体系承接政法委全科网格体系职能之外的所有城市管理职能。要注重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与全科网格体系的相互兼容整体推进,城市治理不断发展条件成熟时,两个网格体系可深度融合。 (二)具体设置。 1.莲都区。岩泉、紫金、白云、万象、联城五个街道有30个社区、66个村,共划分为207个城市管理全员网格。其中社区以街区为界按“一区多格”原则划分为141个网格,村以行政区域为点按“一村一格、一格多点”原则划分为66个网格。 2.开发区。南明山街道有4个社区、27个村、共划分为66个城市管理全员网格。 四、力量配置 市、区两级下沉派驻网格员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类。网格队伍按照“1+1+1+5+X”模式进行配置,即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1名指导员、1名专职网格员、5名专业网格员、X名选配网格员。 (一)网格长1名。由街道办事处驻社区(村)干部担任。(由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调配) (二)网格指导员1名。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担任。(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管委会调配) (三)专职网格员1名。由社区(村)干部或聘用人员担任。(由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调配) (四)专业网格员5名。 1.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含协勤人员)。(由市综合执法局、开发区管委会调配) 2.市政和园林管理人员。(由市建设局、莲都区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调配) 3.环卫管理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莲都区环卫中心调配) 4.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由市市场监管局、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管委会调配) 5.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含辅警)或街道交警中队民警(含辅警)。(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都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调配) (五)选配网格员X名。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生态环保执法人员、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网格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志愿者、联系社区的共建单位人员、外包服务人员等。(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创建办、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需要抽调配置) 网格员由各单位优选配置,原则上一个网格分别配置一名网格员,人员缺少的部门可采取一人兼任多格方式,确保一格多人与一人多格并行。 五、职责分工 1.网格长职责:对网格工作负总责。负责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协调组织网格员落实网格具体工作目标,联系协调街道和社区(村)日常工作;履行上下联络、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民生服务等相关职责;组织开展背街小巷、社区(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城市管理“十乱”问题整治工作。 2.指导员职责:协助网格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网格员月度考核,指导监督网格员开展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生态环境、食品卫生、六小行业、占道摆摊、店外经营和“十乱”整治等工作,受网格长委托主持相关工作。 3.专职网格员职责:发挥属地基层组织的优势,负责全科日常巡查报告和交办事务处置,履行全科网格“宣传员”“信息员”“服务员”职责;参加网格联合行动,协同各专业网格员开展工作。 4.专业网格员职责: (1)综合执法网格员:负责主、次街道的占道摆摊、店外经营和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问题的巡查、发现、处置;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其他部位的城市管理“十乱”问题整治。 (2)市政园林网格员: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的管理、维护、处置等工作。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行政处罚的,及时报告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置。 (3)环卫管理网格员:负责环卫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考核等工作。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行政处罚的,及时报告或移交执法部门处置。 (4)市场监管网格员: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六小行业等方面监督管理工作。 (5)公安派出所和交警中队网格员:负责社会治安、交通安全、乱停车管理、保障其他网格员依法履职等工作。 5.选配网格员职责:负责各自部门职责工作,协同协从完成网格长交办的事项。 6.部门协同职责: 针对“一市一区”的特殊体制,通过构建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协同体系,完成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建设,做到履职尽责、担当负责、避免问责。明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市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协同单位,具体负责落实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市委组织部负责网格下沉力量调配整合,市委编办负责各类辅助人员的编制核定,市民政局负责社区力量调配整合,市财政局负责网格所需经费保障,市大数据局负责数源归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作考核。 六、运行机制 (一)建立工作闭环机制。建立完善全员网格巡查、发现、处置、交办、反馈、考核等闭环工作机制,简化处置程序,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做到日常在网格巡查、责任在网格落实、问题在网格解决、业绩在网格考评。网格员按照“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即时现场处置、登记——非本职事项通过“i丽水”、市综合执法局智慧执法平台上报交办——专业网格员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处置——网格员上报反馈——网格长或指导员审核——考核模块记分”工作流程,形成闭环工作机制,实现“有效信息上得来、工作任务下得去、整体作用看得见”的工作目标。 (二)建立数字集成运行机制。市大数据局负责归集基层治理四平台、智慧执法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和户籍系统、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市场监管营业执照法人登记系统等数源,给予网格员查询与网格工作相关的人员信息、车辆、法人、违法当事人、违建房产产权人、监控视频等数据权限,实现快速高效处置网格中城市管理的各类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运用智慧执法平台实现任务派单和考核评价,并集成运用“天眼+地眼+人眼”一体化生态监控体系以及CIM全生命周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建共管共享。莲都区、开发区配置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继续使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对事件进行流转交办,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确保“基层治理四平台”“i丽水”信息协同流转,并确保执法类信息能够及时流转处置。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网格长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网格工作例会,落实“五个一”运行机制(开展一次学习、通报一些情况、汇报一块工作、认领一批任务、协商一些难题),及时分析研判、分类处置城市管理中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日常一般问题各部门网格员各司其职,做到小事不出格,一般难事不出社区(村);复杂难点问题由对应的网格长或指导员召集市、区相关网格员协调研究联合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复合型问题上报提交市综合执法局、市创建办和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协同解决。 (四)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可获取、可量化、可评价、可校验的指标体系,涵盖巡查发现率、事项及时处置率和办结率、答复满意度、网格出勤率、协同配合度和网格管理成效等指标。建立网格绩效考核捆绑制,通过调用基层治理四平台、i丽水、智慧执法平台数据和线下考核予以综合统计分析运用,完成对对城市管理网格长、指导员、专职网格员、专业网格员、选配网格员的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价,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和市城乡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需要选配城市管理网格员的部门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工作指标项中,增加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工作考核内容,并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五)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在社区(村)设置市区城市管理网格员办公室,作为网格员打卡签到和情况交流的办公场所,网格长和指导员轮流值守,网格员每周到网格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2日。网格员每人配备信息采集终端设备1台(原已配备的不再配备,综合执法协勤、公安辅警可增配执法记录仪1台),非编内人员按规定设置考核奖,市直部门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莲都区、开发区所需经费按现行市区财政体制政策执行。相关网格管理、考核等信息化功能模块开发建设费用,统筹列入“文明眼”等智慧城管相关信息化平台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经费预算,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编报预算。 七、组织实施 优化市区城市管理全员网格体系实施方案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创建办、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