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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拓展“三个维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 2021- 01- 26 10: 51 浏览次数:

市域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共治共建共享,难点在于资源力量整合。2020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从深化改革、深耕主业、深入服务等“三个维度”拓展思路,构建系统治理、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深化改革,推动“碎片化”治理向“系统化”治理转变

用深化改革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加强社会治理创新,谋划综合执法“整体思路图”,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职能职责改革到位。《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公布实施,明确20方面共300项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除职权划转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部门不再行使已划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市县统一、同步完成划转。根据《统一目录》执法事项300项(新增164项行政执法事项,维持事项136项),加上原职权尚未划出27项、地方性法规授权40项,市局实施367项行政执法事项。

二是协作配合机制更加落实到位。市、区实现“干部管理双轨制、绩效考核捆绑制、统一行动联合制、基层党建引领制”工作规则;违建管控处置建立“无违建创建合力推进机制、新发违建即查即拆机制、违建防控日常巡查机制”三大机制,完善“组织领导、约谈责任、协调指导”三大体系,突出顶层设计、源头管控、建中巡查、事后处置等合作事项,形成闭环。

三是执法力量更加下沉到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四个平台”融合,全市10个县(市、区)173个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执法中队96个(单独派驻50个,区域派驻46个),一线执法队员下沉比例超过85%;上报文明规范公正执法队建设96个通过预验收63个,占实际运行73个的86.3%。

四是一支队伍管执法成功试点。10月15日,我市第一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龙泉市八都镇挂牌成立,通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四部门派驻,行使25方面329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深耕主业,推动“粗放型”治理向“精细”治理转变

结合实际,开展“三个执行年”实现“三个转变”活动,办理一批案件,建设一批项目,处置一批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化解一批遗留问题,培养一批理论专家、办案能手、体能尖兵,综合执法工作经受了国卫、文明城市复评,中央环保督察,数字化转型等考验,城市治理从粗放向精细转变。

一是围绕《丽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抓执行。以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常创为契机,深化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餐饮油烟、农贸市场、共享单车等常态化整治,提升文明素养。在民生焦点中显作为、展担当,推出“中山邸”“留香园”“中梁翡翠雅园”新建小区执法执勤室源头防控样本,以“物业+执法”的方式实现城市治理抓早抓小抓苗头。全市首推餐厨垃圾外放检查处置模式,试点“共享单车投放(停放)设置指引”,设置“单车禁停区”,推出护考“综合查一次”,在网格管理中建立“微信群”44个微信群涉及商户3800户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在专项工作中组建了牛皮癣管理、共享单车整治、在建工地等管理群,以“线上+线下”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市容乱象。丽水市区“智慧停车”项目143路视频监控扩展“街面违章智能分析系统”,探索多种违法数据智能识别、分析和报警,提升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规范化、智慧化监管。

二是围绕《丽水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等违建防控长效机制抓执行。2020年,全市完成“三改”面积215.44万平方米,完成拆违面积396.96万平方米,完成率分别为153.89%和180.44%。云和“无违建县”,莲都、缙云、开发区“基本无违建县(区)”已通过公示,实现“创成1个省级‘无违建县’,实现‘基本无违建县’全覆盖”。全市新增 16个“无违建乡镇(街道)”进行验收,累计创成158个“无违建乡镇(街道),创成率91.3%。通过宣传群众、干部联审、行政限制、依法处罚和无违建创建、城中村改造等,存量违建得到销号减量,新增违建得到有效遏制,不敢违氛围初步形成。市本级今年拆除新发违建252起涉及面积1.72万平方米,查处违建案件356件,罚没款2013.3万元,强势启动了市区绿城、新湖国际小区的“第五立面”楼顶违法建筑整治行动。

三是围绕《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抓执行。11月1日起,《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市局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第一时间推进地方立法配套制度随即实施,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全年,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检查3019 户次,办理一般程序市容案件534件,处罚金额17.67万元,绿化案件21件,处罚金额42.5万元,环保案件32件,处罚金额8.39万元;办理简易程序处罚案件1540件,处罚金额3.41万元;劝导流动摊贩、出店经营16709起,捕捉(杀)流浪犬449只,采集违停车辆39340辆(次),清理各类小广告牛皮癣50.8万张。市区渣土运输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每月4次不定期对城区工程车辆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和道路污染专项检查,倒逼工地“标化”建设、运输企业“标化”组建、运输车辆“标化”整改。市区花园云·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油烟在线检测系统100套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及现场视频监控已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三、深化服务,推动“部门”治理向“人人”共治转变

围绕涉及群众“吃、住、行”的民生实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是以“三心”解诉求,强化群众工作支持。深入落实“三心工作机制”,耐心听诉求、用心想办法、真心解难题,实行“建立前厅受理,后院调解,执法队依法处置的一体化流程,形成了信访矛盾化解“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闭环管理。市本级全年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8723件,矛调中心受理处置33件。局领导包案负责落实,亲自带队深入一线专题调研,信访积案主办件5件全部化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11件信访件整改处置,全力破解油烟污染问题,出色完成了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中高考”等重要时间段的各类执法保障任务,打赢了防汛抗台、疫情防控、“美丽丽水”集中攻坚行动等一场场硬仗实仗。

二是以“三注重”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人群。通过法律法规知识进商铺、进小区、进企业等宣传形式,利用宪法日宣传等重要时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宣传,重点宣传介绍《丽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尤其是防违控违拆违、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市区设置违建横幅标语410条,通过单位公众号发布信息206条,本地媒体发布执法工作报道450条,回复网络问政直通车发帖190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违建防控工作中的法律知识,多形式、多载体组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切实提升群众的综合执法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更公开。凡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今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和智慧停车设置收费泊位,均按照要求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并按实际情况采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办案“一光盘”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在局官网开辟“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在办公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办事窗口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和窗口基本服务信息,有效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完备了依法行政体系,提升群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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