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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1- 20 10: 06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2021年工作意见》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7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工作意见

 

2021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围绕“制度设计更趋完备、制度运行更加有效”目标,以“拼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不干则已、干则必成”的决心和定力,自觉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新使命,以大学习、大规范、大法治、大综合、大智治为抓手,着力实现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综合执法工作体系。

一、以大学习增强政治能力

1.坚定政治信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在奋力奔跑、努力追梦综合行政执法事业中为党尽忠、为国尽职、为民尽责。

2.保持政治定力。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周一夜学制度,以学习促融合,深入学习夯实业务理论知识,学深悟透政治理论,落实落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轮训、以案说法、交流讨论、以考促学、案件评比、支部学习等形式,以“学习强国”为载体,推动线上线下学习覆盖面,以学促用、以用促学、知行合一、提升水平。

4.开展业务培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提升执法为民水平,制订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善办案的执法铁军。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开展初任培训、基层轮训、实战特训、团体集训等专题性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持续培育基层队所“最佳实践”,开展综合执法重点课题理论研究,鼓励干部队员在各级各类刊物发表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鼓励干部参加司法考试,申领公职律师证倡导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优化队伍文化知识结构。  

5.打造团队文化。着力营造实惟先、善作善成”团队文化,立足本职、放眼全局,继续开展“改革大落实、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提升”和“三敢三比”活动,比学赶超,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干成更多便民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求是挺进,问海借力,加强执法工作和先进事迹宣传,形成全民“理解支持”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最美综合行政执法人”等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不断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严管厚爱并重,注重从政治关爱、人文关怀、福利落实、装备防护、执法文化建设、公安执法联动等方面,关心关爱一线执法人员,提升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以大规范树立队伍形象

6.党的建设规范化强引领。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党建基本制度、基本任务的规范落实,把班子建强、队伍建强、群众带动好、作用发挥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有效发挥,在紧贴中心、服务发展中找准定位,切实以标准化建设促进中心工作上台阶。坚持基层党建“目标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整改提升、党员发展”双轨制运行。

7.日常管理规范化强制度。坚持以制度理事、制度管人,强化制度执行,按照“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的管理运行机制,定期组织量化考核评比,合理、清晰界定岗位职能和权限,规范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办事纪律等内容,严格落实《执法行为规范》《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细则》,充分运用执法智能终端等方式对一线执法人员日常工作、队容队纪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8.基层所队规范化强基础。全市已挂牌的73个基层执法中队63个通过文明规范公正基层所队建设验收。在此基础上,以“有事、有房、有人”为原则,坚持“成熟一个挂牌一个,挂牌一个创建一个”标准(即条件成熟才能挂牌设立,设立挂牌后就要开展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创建的工作思路),继续做好基层执法中队编设工作。加大与各县(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挂牌设立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和装备投入必须达到省定标准。

9.执法办案规范化强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做到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全面执行“自上而下一个系统办案”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探索信用监管,促进队伍建设正规化、管理措施制度化、执法办案规范化。

三、以大法治强化依法执法

10.以职责法定强处置。坚持依法执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创新推出菜单式法制审核,让法制审核变得像“点菜”一样方便、简洁、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11.以事项划转强执行。依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职责边界、具体划转执法事项等标准,对全部事项进一步分类细化,按照“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留在专业部门,把其他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原则,全面梳理完善执法事项、监管事项、行政检查、职责边界,推进更大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形成《地方扩展目录》(送审稿),做优做强综合执法“硬核”,更好地实现执法功能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发挥政府整体治理集成效应,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2.以活动载体强推进。持续开展第二轮“三个执行年”实现“三个转变”活动,办理一批案件,建设一批项目,处置一批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化解一批遗留问题,培养一批理论专家、办案能手、体能尖兵。根据《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大对市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落实网格制度,形成共建共管良好氛围,将文明城市经常化创建工作落实落细。根据《丽水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细化分类政策,通过违建行政限制、违建联审、老旧小区改造、“最佳违建防控小区”创建等处置手段,多措并举,实现存量违建逐步消号,新发违建即查即拆实现零增长。

13.以案件办理强提升。秉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要求,强化“执法办案”主线,持续推进“办案能手”评比和办案比武、大讲堂等活动,做到人人要办案、人人会办案、人人办好案,实现案件数质稳步提升。深化“非现场”执法,倡导“首违不罚”理念,形成标准工作体系,更大力度、更广领域推行社会服务折抵处罚,形成柔性执法效应。

四、以大综合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14.着力构建全覆盖的整体监管体系贯彻落实“整体智治 唯实惟先”的要求,通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及指导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大综合”“大城管”改革,积极探索“管罚分离、属地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建管分离、管罚并重”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全覆盖监管体系,解决“多头管”“三不管”等问题,杜绝盲区和真空。

15.着力构建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大综合执法”统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的原则,加快推进事前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无缝衔接,强化与五大领域和相关部门的执法协同,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大闭环”。建立健全协同协作机制,通过业务协同场景化设置等创新载体,构建“检查—调查—处罚决定—权利救济”的全流程“小闭环”,确保通过执法一次、规范一片。

16.着力深化多层次的改革实践。全面推进龙泉市八都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展现并推广改革工作成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破解基层治理“有责无权”“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实现基层执法与社会管理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17.着力创新信用体系监管。推进综合执法平台与市绿谷信用信息平台、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更好的衔接和协同,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不断推行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努力做到一个企业、单位“只查一次”,“一件事”“只查一次”。推广“信用+执法监管”新场景应用,将违法行为信息纳入诚信系统,提升综合执法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

18.着力构建市区合作、市县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干部管理双轨制、绩效考核捆绑制、统一行动联合制、基层党建引领制”工作规则;加强市县统筹联动,促进全市执法体制统一规范,工作体制“一体化”,实行综合执法“一个口子”管理。

五、以大智治推进效能效率提升

19.以项目建设实现智能化。加快全市综合执法AI智能监控、综合执法智慧平台等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执法办案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等执法信息化平台向全市基层队所拓展,实现全域全覆盖。通过智慧停车视频监控扩建、餐饮油烟污染在线系统增点扩面等场景化应用,实现人行道违停、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非接触”执法,实现智能化发现、智能化交办、智能化反馈、智能化考核、智能化归档,逐步构建起“实时感知、即时处置”的全域智能监管和立体化智慧指挥系统。

20.以标准管理实现智能化。深入执行《丽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完善“整体智治”协作协同机制,以“城市大脑”功能发挥推进“绣花功夫”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丽水市中心城市餐饮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落地,做实源头管控。完成《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和发布,充分考虑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和风貌特点,避免“一刀切”,做到与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相适应,与街区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与周围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标准化建设体系。

21.以数字转型实现智能化。运用数字赋能,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浙政钉”掌上执法率达100%,一般程序案件100%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00%网上归档,城市管理业务“浙里办”一个平台归口,实现综合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

22.以资源共享实现智能化。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机关内部协同办事平台、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推进部门联办“一件事”,实现审批查询、案件移送、违建情形认定等网上平台转接,加强执法、公安、司法、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跨领域、跨部门信息系统共享,打造“审批-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互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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