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丽水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范围调整方案的公示 | |||||||
| |||||||
为加强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提升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根据《丽水市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丽政发〔2009〕81号),现将市区泊位收费范围和新增的2004个收费停车泊位(即丽水市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停车泊位)予以公示。收费标准按照《丽水市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丽发改费管〔2014〕296号)执行。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丽水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叶建波,电话:0578-2781290,邮箱:lscgfwzx@163.com,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99号,邮编:323000。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感谢大家对市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
附件:丽水市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停车泊位收费范围分布图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1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水市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停车泊位收费范围分布图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