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君个人信用修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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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君个人因丽执法处(岩)罚决字[2016]第5161号行政处罚信息,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信用修复。黄伟君于2016年7月13日,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行为,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收入37997.94元,并处以1057.10元罚款”。此后,黄伟君于2016年7月25日交纳了违法收入及罚款,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3年11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确认,黄伟君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修复条件。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丽水市信用修复操作指南》和《丽综执【2020】第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黄伟君个人信用修复申请,现依照相关规定对黄伟君个人的信用修复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323号(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执法队) 联系电话:0579-2781375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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