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市区各区域市场化运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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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其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市区各区域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金丽招2020030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市区各区域市场化运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并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招标文件获取: 7.1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7.2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投标人,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申请注册; 7.3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 9.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10.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提交: 1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30 日9:0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 1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11.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11.2.2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34086718@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 1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4.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5.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朱剑 联系电话:0578-2781279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5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 17.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7.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17.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客户端。 18.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18.1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注:未注册暂不影响投标); 18.2本项目中标人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19.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目前交易中心尚未完全实现电子开标功能,故建议投标人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开标及方案讲解,确保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实现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并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五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采购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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