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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10 16:27浏览次数:

根据《丽水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行调报〔2020〕4号),反映的涉及我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城市区域管理服务外包绩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们在审计期间即5月起就严格按合同条款加强外包公司的人员在岗情况、车辆停放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并于8月修订出台了《2020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化运作项目考核办法》,对考核项目、主体、对象、范围、内容、标准、体系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局综合协调处负责对服务外包公司进行检查指导,局执法监督处和各辖区执法队每月按规定对服务外包公司的队伍管理、市容秩序管理等方面进行“全域考核”。自该考核办法实施以来,各管理区域的车辆乱停放、跨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现象明显减少,市容环境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

下一步做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重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要求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二、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闲置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于我局单位体制改革及人员变动,原资产管理员与现资产管理员沟通衔接不到位,资产报废相关业务不熟悉,导致存在部分固定资产闲置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目前闲置资产已全部处置完毕。

下一步做法:1、加强管理,把好出入关,健全账、卡,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2、明确职责,各部门指定一到两个资产管理联络员,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违规的进行通报。

三、关于油烟整治专项资金绩效未达目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12345投诉清单统计,实际2018-2019年有效餐饮油烟投诉件呈下降趋势(不包含咨询件、摊贩类、重复类),2018年实际件为236件,2019实际件为183件,2019年比2018年下降22.5%(具体见细表)。按照《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市直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丽财监督【2020】176号)文件通知要求,对今年的油烟整治经费进行跟踪管理,及时监控,确保实现今年的预期绩效目标。

下一步做法:(一)、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2020年二期奖补整改验收152家符合奖补店家;面上集中抽检64家,超标立案处罚5家,罚金涉及37000元。自2018年10月开始存量整治以来,已累计整治1819家,整改成无油烟401家,搬迁关停397家,安装净化器1021家(其中安装“高效净化器”589家,占比57.7%)。实际投诉件绝大多数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楼下餐饮楼上住宅而引起大量投诉,特别是新交付小区新开餐饮。对此,1.继续推行高标准,加大存量油烟餐饮的整治工作,确保油烟餐饮都安装净化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洗制度,切实减少污染排放;2.牵头建设油烟在线监测(一期试点100套油烟监测仪、200路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大型油烟餐饮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油烟排放和净化设施运维情况,油烟污染即查即改;3.推进源头联合管控,通过牵头建设“餐饮油烟在线监管业务协同平台”,力争协调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多业务协同,在油烟餐饮(隔油池、专用烟道等配套设施)规划和市场准入阶段“靠前服务”,建立负面清单,让餐饮经营者明确知道哪里能开、哪里不能开,严控不符规划地址新开油烟餐饮的问题。(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1、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即事前要合理设置产出与效益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指挥棒”作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绩效目标监控;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2、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0二0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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