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切实加大市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经研究,现将相关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此文件公开发布)
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
卫生管理条例》及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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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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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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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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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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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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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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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文明劝导执行处罚决定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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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原《丽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柔性执法暂行规定》予以总结规范,进一步明确文明劝导执行处罚决定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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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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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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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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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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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市容巡查和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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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容环境方面的巡查处置工作程序,让一线队员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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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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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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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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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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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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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照已制订的《〈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进一步完善出台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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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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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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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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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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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市容环境责任区执法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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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制定市容环境责任区的日常监管制度、责任区劝阻报告制度、责任区执法保障制度,不履行责任区责任的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制度和对责任区相关人员予以处理的建议制度,以及责任区责任人的主管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处理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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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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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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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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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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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条例》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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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以《条例》为执法依据的行政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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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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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法分局、中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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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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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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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丽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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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四川成都,结合丽水实际,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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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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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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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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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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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并公布市区5个街道范围的临时疏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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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例》第17条,确定市区5个街道范围特定区域和时间、摊位数量、经营种类,允许经营者临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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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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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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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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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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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职情况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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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联合市建设局、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等部门,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对履行不到位的依据《条例》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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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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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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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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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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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次《条例》普法全员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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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全员闭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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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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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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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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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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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条例》各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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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开展《条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商户、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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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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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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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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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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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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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城区马路市场回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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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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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处
各执法分局、中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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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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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跨门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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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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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开展道路污染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②配合做好城区管线乱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区各种管线乱象的治理;
③开展人行道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人行道僵尸车的集中整治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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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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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市建设局、莲都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市容环境责任区职责履行情况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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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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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乱设广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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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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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流浪犬捕捉(杀)、不文明遛狗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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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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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沿街叫卖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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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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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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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浙南建材城违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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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浙南建材城违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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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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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泉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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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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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丽综执〔2019〕43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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