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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人行道管理的思考与研究

发布日期: 2019- 11- 07 15: 09 信息来源: 庆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人行道是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他类似设施加以分隔供行人通行的部分,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其使用功能也在逐渐被拓发,且内涵也不断被重新定义。它对整个城市交通城市景观、地下空间利用、城市公用设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行道秩序杂乱不仅影响行人通行及安全,也影响着整个城市的综合环境、空间使用率等等。 

  一、庆元县人行道管理现状 

  人行道作为城市市民共有财产,却常被个人占有利用,占道经营、违停乱停等乱象常有发生,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在对人行道秩序管理的不断完善与总结,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但人行道问题仍然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发生,这是对城市公共秩序环境的挑战,也是对管理部门的管理模式一大挑战。 

  二、庆元县人行道管理问题及原因 

  (一)流动性较大,管理对象复杂,管理难度递增。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流动性大,而相较机动车,非机动车更是人行道管理的一大难点。非机动车由于操作简单,且价格低廉深受群众青睐,使用对象往往上至六七十岁,下至一二十岁,而一部分使用者常不停放至固定停放地点,往往随到随停或是怎么方便怎么停,从而导致了人行道非机动车“横七竖八”杂乱现象;二是店铺经营者也具有相对流动性,多数店铺开业活动、店招改装等都因更换店主,不知相应审批事项擅自占用人行道进行店外作业。 

  (二)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较低,违法明知故犯。一是现阶段占道经营行为多采取劝导方式制止,即使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单》限期整改,多数占道现象在稳定数礼拜后又再次复发,弹性较大,而即使按占道经营处罚条例额度处罚,有部分商家仍然用此违法成本来换取占道商业活动的巨额收益;二是非机动车违停乱停,因现阶段执法队员数量及车辆数量有限,多数违停也都以劝导为主,少部分会采取拖离罚款,但罚款额度也只为10元,这种“低价”成本甚至“零成本”违法行为也给人行道非机动车管理带来巨大挑战。 

  (三)设施不完善,执法设备不足,综合条件较差。设施不完善主要是指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人行道由于过于窄小、非主要街道等原因无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人行道荷载能力不足,序化条件较差,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点;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15年7月7日,作为新成立的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年龄段普遍偏低,人员数量暂不充足,执法力量较低,同时,执法车辆、执法用品等执法设备尚不充分,例如当对人行道违停非机动车实行拖离时,会因缺少拖离车辆而造成行动延缓甚至取消而造成了乱象的延续。其次,由于“城管”这一名词在一部分群众眼中还残留着“暴力”的残影,“城管来了”、“城管打人了”类似“玩笑话”也屡见不鲜,曾经的种种负面报道降低了执法综合环境质量,这一系列原因共同造成了当前执法综合条件较差,给一线执法队员带来了执法困境。 

  (四)宣传不到位,法律意识薄弱,“美丽”观念较差。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人行道违停乱停、擅自占用人行道开办活动等各类市容乱象归根结底是市民法律意识薄弱,“美丽”观念较差。造成这种现象一是因管理主体宣传不到位,多数商铺法人主体不知占用人行道进行开业活动、店招改装、店庆等行为需做备案手续,往往是事发后执法人员介入调查才发现相关行为未备案,缺乏有效宣传是造成责任主体意识薄弱的客观原因;二是责任主体自身素质不高,理论水平不充足。市容管理面对的是整个市民群体,鱼龙混杂难免有素质较低的市民,明知人行道划有非机动车停车位却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明知人行道不得停放机动车却图一些小利违停乱停、明知人行道不得占道作业却图个人利益占用公共资源等等,不知首犯的、明知故犯的也是责任主体意识薄弱的一大因素。 

  三、有效化庆元县人行道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监管力度,增加违法成本。针对责任主体的流动性,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是开展定期综合环境大整治,集合执法力量对人行道各类乱象逐一排查,对日常管理中的难点、重点进行定点整治,通过加强执法力量从而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充分有效化执法行为;二是积极探索“钉钉+政务”的智慧化管控,现阶段该局已实行“一户一档”机制,通过数字上传违法信息,及时登记及时保存,避免因交接不到位产生的管理空档,有效缓解各类市容顽疾;三是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套用不同法条,灵活选定不同罚款额度以确保处罚力度,2019年2月庆元县执法局对某商家排放污水破坏城市道路开出5000元罚单,2019年4月,对另一店铺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宣传活动再次开出2000元罚单,经过高额处罚后,教育效果更佳,城市管理再上一台阶; 

  (二)加强法制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落实考评机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选贤举能、任贤为用;二是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员“依法执法”能力,全面落实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三是落实“三服务活动”,主动进入企业、进入商户、进入群众、进入基层,了解需求、走进矛盾,通过“服务”提升执法局整体形象,缓解城管与市民之间的矛盾; 

  (三)完善执法设备,充足执法力量。执法人员、执法设备都是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人行道违停非机动车拖离、占道经营物品暂扣都需要人力、物力的保障。强化执法人员及执法设备,一能有效迅速开展工作,对于人行道非机动车流动性强的特点,只有强化执法人员力量和执法设备,形成高密度巡查保障,才能有效处理好人行道非机动车违停乱停现象;二能形成高压态势,提高执法威慑力,通过威慑力形成自觉性,有效减少执法队员与责任主体之间的“口舌之争”,从而简化、易化执法工作。 

  (四)落实精细宣传,提升全民意识。宣传一能够抵御敌对的和错误思想的侵袭。执法局的整体形象相较之前虽已大有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社会中仍有抵制执法工作甚至有暴力抗法行为,而通过宣传,批判错误的观点,使群众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群众对执法局的信任感和满意度,为顺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能加强群众先进观念,加强法制意识。通过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懂法、知法、守法,从而提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城市法律意识;三能将政治观念转化为具体行动,通过提升群众的信任感和法律意识,实现城管市民一条心,形成自觉行动的意识,各类矛盾也将不攻自破。 

  城市人行道秩序管理与维持是一大重点也是一大难点,必须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最终形成一个自觉履行的良好环境,才能创建美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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