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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 04- 12 00: 0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执法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30号)、《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建督[2016]244号)、《关于深入开展全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意见》(浙建综执〔2017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是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塑造崭新形象的现实选择;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为重要体,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改进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 务实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由被动执法主动执法转变,以处罚为主管理服务和处罚并重转变,“刚性执法刚柔并济转变。 

  二、全面落实强转树”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健全机构,理顺执法体制。一是有序推进处罚职杈划转。要以加强城市管理为重心,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分步推进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事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清单、案例等形式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逐项(类)界定双方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和末端执法的界限,并及时更新公布本部门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二是全面下移执法重心。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一线执法力量配备,确保85%以上的执法力量在执法一线。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统筹考虑辖区面积、执法任务、监管力量等因素,在年底前完成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派驻工作,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 

  (二)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是全面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全市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和文书制作,明确办案时限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加强执法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实行执法 全程记录制度全市各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为一线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并指导其规范使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各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四是全面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健全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实效督察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监督纠错力度。对发生执法过错行为、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等情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创新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实施源头治理。树立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理念,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联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综合执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逐步构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顽症的721工作机制,让70%的问题用服务 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二是改进执法方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重点贯彻落实好《丽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规定“应当被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的当事人,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文明劝导的,视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教育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化解矛盾纷争,杜绝粗暴执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积极推进互联网+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加强部门间管理和执法信息互联互通,用好用活执法资源。加强与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依法将违法当事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威慑力。三是引导公众参与。全市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开放日、体验日等活动,让公众参与了解综合(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建立公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建立举报投诉受理承办人员首问责任制,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形成有效的受理、承办、反馈责任落实机制。 

  (四)多管齐下,提高队员素质。一是加强全员培训。依托各地干部学校、行政学院等院校,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分类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重大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 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今年,市局将对全市股级综合(城管)行政执法业务骨干进行执法业务轮训。二是整顿队容风纪。全市各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和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对执法队员的着装、仪容、举止、执勤及内务管理、执法用车管理等进行规范。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城管执法四个做到,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抓好作风纪律问题整改。三是开展竞技练兵。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实用管用为目标,开展优秀卷宗评比、执法文书制作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队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 

  (五)多措并举,营造有利氛围。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要通 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等载体,及时发布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动态、服务信息。年底前,各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开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并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二是加强正面宣传。选择枇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口号,如“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综合执法在行动综合执法,执法为民等,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益广告。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强转树专项行动、综合行政执法先进典型等开展系列报道,凝聚改革共识。三是加强舆情应对。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突发事件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发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占据舆论制高点,赢得主动。 

  三、切实加强强转树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实施方案。全市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节点和具体要求。4月底前,全市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报送市局。 

  (二)建立组织机构。市局建立“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洵麒,副组长:蔡通友、吴建锋、郑丽君、何鲜飞、程军,成员:叶照军、毛道衡、黄立厚、叶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本系统的强转树专项行动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着力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 

  (三)勇于开拓创新。各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便百姓群众生活,不断创新管理执法模式和载体,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市局将对各县(市)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等工作进行督查。 

  (五)及时报送信息。为了加强全市综合(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宣传,请各各地综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将本地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特色亮点,以专题简报、政务信息、动态信息等形式报送市局。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4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城管〔2017〕16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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